南郑县以土地例行督查标准规范土地登记
南郑县以土地例行督查要求为指引,查找土地登记业务问题,用土地例行督查标准促进土地登记规范化。
一是明确岗位责任。严格落实土地登记“五不准”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土地登记管理制度》、《土地登记岗位责任制度》、《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地籍管理工作流程》等管理制度,制订并公开《发证办人员分工明细表》、发证制度流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政策、受理、办理、结果、责任五公开。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从大厅服务窗口入手,建立“一站式办理快车道”和“关联业务科室联动机制”,将办结时限大幅压缩,土地登记发证时限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45个工作日;规范岗位职责及技术要求,将原先的审批流程由6个环节简化为4个;把权力和责任下放给经办人,并集中人员在窗口办公;规范审批行为,实现基层国土所长、发证办主任、县局分管局长、国土局长、县政府县长依次分别审核、审查、审批,排除登记工作中的风险点,杜绝办“关系证”、“人情证”现象。
三是严审受理材料。所受理的材料中,凡复印件必须经办人员签字,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则严肃处理。对二手房转让,要求买卖双方必须现场在经办人面前签字,以防发生土地产权纠纷。审核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严格审核,所有材料必须做到权属合法、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才可审批,不得随意更改程序流程、不得增加审核环节、不得要求服务对象提供非统一的资料文件、不得体外循环审核审批。
四是推行便民措施。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承诺服务制等,印制了服务指南,将所需资料、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告知,将办理程序、周期、要点,注意事项等告知办事人员,用清单形式列举应具备的资料,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开辟了绿色通道,对特殊情况、重点项目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根据企业和群众需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五是加强现场调查。要求负责外业调查的人员必须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进行地籍调查,做到图件、数字、表册与实地一致。四邻签字必须现场签定,坚决杜绝代签现象。凡需登记发证的每一宗地都亲临现场,对照审批文件或原土地使用证查看坐落位置,核对坐标拐点、量算面积、严格边界指认,形成详实精确的第一手资料,杜绝边界纠纷的发生。严格按照要求将权属、四址进行公示,并采用媒体刊登或现场张贴的方式存档,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登记发证,确保无争议发证。
六是拓展公开查询业务。及时将土地登记资料立卷、归档,由专人分门别类有序保管,建立电子台账,既为土地登记提供了详实的一手资料、也为土地出让、转让、抵押、纠纷案件等提供依据,确保每一宗地都有据可查。利用各种方式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办事程序,满足服务对象对土地信息公开的需求。利用县政府网站、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和机关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定期公开信息。及时答复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及时公布办结情况。设立专门投诉电话和邮箱,落实责任科室和人员,全力打造“阳光土地登记”。
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土地登记347件,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64件,宅基地登记283件, 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64次,按时办结率和准确率均达100%,实现了零差错、零投诉,受到群众好评。
(南郑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