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登记工作中确定测绘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16.02.2015  16:44

陕农业办发〔2015〕25号

(2015年2月16日)


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

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登记工作底图制作已近尾声,预计5月份可提供各地使用。为不耽误土地承包登记工作时间,各地应抓紧启动确定测绘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不同影像图的区域划分。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登记工作使用的底图为航测图或卫星遥感图。使用航测图的区域为:铜川、咸阳、韩城全市,西安市沣东(斗门、高桥)、临潼、灞桥区,宝鸡市、渭南市、蓝田、周至、户县秦岭山外地区,榆林市北六县大部,汉中市平原地区,安康市除宁陕、紫阳以外县区。使用卫星遥感图的区域为:延安、商洛全市,榆林市南六县及北六县部分地区,凤县、太白县,宁陕县、紫阳县,关中沿秦岭各县(不含长安)山区,汉中市平原以外山区。未涉及区域为已自行购置底图的县区。

二、正射影像图实地使用效果。农村土地承包登记工作统一使用经过数据处理的正射影像图,全省采取图测法为主的测绘方法,必要时辅之以实测。经过组织专家实地测试,航测图和卫星遥感图对自然地块的显示都是相当清楚的;面积、距离计算与实测差异不大,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界址点坐标显示也很清楚,位置移动坐标变换灵敏。同一自然地块由多个农户分块承包的,如果农户间种植不同作物或种植相同作物苗情、树龄有差异,辨别农户承包地界也是比较清楚的;如果农户间种植相同作物或同种果树,苗情、树龄差异不大,只要农户承包地界有田埂、垄沟、空白带或者其他标志,航测图仍可辨清地界,此情况卫星遥感图辨不出农户承包地界;相邻农户承包地之间本来就没有地界标志或地界标志不明显的,正射影像图上也无法辨认地界。图上辨别不清农户承包地界的,需要进行实测,各地确定测绘单位工作量时应予以考虑。

三、参与测绘单位的资质要求。县级确定参与土地承包登记工作的测绘单位,应要求通用测绘资质标准达到乙级或乙级以上,其测绘资质证书登记业务范围应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地籍测绘或工程测绘专业。不接受丙级以下测绘资质单位和不具备专业要求的单位投标。要注意审核,防止不具备资质单位借资质投标。

四、聘请测绘单位数量的意见。为加强测绘数据保密管理,便于统一建设测绘资料数据库,落实测绘单位建库责任,不主张一个县聘请多家测绘单位,一般以1-2家为宜。如果聘请了多家测绘单位,一定要处理好测绘数据保密管理、建库协作和移交验收等事项,以免发生责任不实泄密事故,或者因责任不清形成扯皮推诿现象。

请将本通知转发各县(区)。省上拟在提交正射影像图前对各县(区)确定的测绘单位组织一次培训,进行保密教育,签订保密协议,辅导土地承包登记测绘和测绘软件操作,请各县(区)在5月上旬前把测绘单位确定下来。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