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哪办? 可找居住地社区民警办理

04.02.2015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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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2015年1月28日至2月3日,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收到陕西省各级党政相关部门回复网友的答复共50条。其中网友反映的“秦川小学教学楼厕所几年不能用”“农村中小学付不起电费空调成摆设”、“公共自行车露天安放 希望政府部门建车棚”等问题,有了明确结果。

     秦川小学教学楼厕所几年不能用

     新城区教育局:将尽快修好上水管道

    1月25日,民生热线网友“xihuangongzuo”反映,西安市新城区秦川小学,教学楼里厕所几年了也不能用,孩子们都需要到操场上排队上厕所。

    2月3日,新城区教育局主动回复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

    秦川小学新教学楼自2013年9月学校正式投入使用,教学楼内每一层各设男女厕所一间,教学楼内厕所至今未使用,经调查情况属实。

    由于管道使用年限较长,发生漏水、管道破裂等现象,导致停水,使新教学楼厕所无法冲洗。

    学校目前正和秦川福利区管理部门联系,尽快维修好上水管道,待用水正常时将启用教学楼内的水厕。

     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哪办理?

     高新公安分局:携身份证经社区民警审核即可办理

    1月17日,民生热线网友“逗号”反映,本人籍贯汉中,在西安工作,公司需要公安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我在居住地(雁塔区鱼化街办)派出所去开证明,派出所人员说要有居住证才给办理。我办理了居住证以后再去,派出所换了个人说要我回户籍所在地办理。请问,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底是在居住地办还是户籍地办理?

    1月27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要求其对网友的情况进行督办。

    1月28日,西部网民生热线收到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回复:

    根据西安市局相关文件精神,人户分离群众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本人携带户口薄或身份证,经社区民警审核后,由户政所长(值班所长)审核签字后(须注明:“经公安网上核查比对,无违法犯罪信息”)盖章,按规定给子出具。

    若社区民警不在的,由户政所长(值班所长)审核签字后盖章,按规定给予出具。

     公共自行车露天安放 希望能建车棚

     管理公司:将尽快把亭棚纳入建设计划

    2月1日,民生热线网友“陕西黑娃”反映,下雪天,西安市公共自行车被雪盖了一层,下雨也是一样。这样自行车越来越不好了,希望可以建设车棚,让自行车能够用很久的时间,把这个利民的工程做到底。

    2月2日上午,“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建议转达给了西安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管理公司。当天下午,对方给出回复:

    西安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市委市政府“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三年建设计划进行西安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建设工作。截止2015年2月1日,我公司共建成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1146个,投入公共自行车共计三万余辆,有效的解决了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关于为公共自行车设立亭棚的建议,公司因现阶段(2015年)仍处于三年建设期内,工作重点仍集中在点位建设与完善上,在接到市民建议后,我们已与上级主管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尽快将公共自行车站点亭棚纳入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