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组织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并建项目储备库
为加快推进全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就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和项目储备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
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此次规划编制工作各地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在城市地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抓紧组织编制当地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目标,统筹各类管线的实际发展需要,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同时,专项规划要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同时应统筹兼顾城市新区建设和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
此外,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按照编制完成的规划尽快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储备库,并明确5年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其中,项目滚动规划要明确5年期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及建设区域、规模、时序、投资等。年度建设计划要确定当年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内容、长度、断面面积、舱室数量、入廊管线种类、投资计划、建设主体、融资方式等。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和项目储备工作,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积极发挥财政引导作用,同时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积极引入专业化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优先鼓励入廊管线单位共同组建股份制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地下综合管廊。要积极培育大型专业化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企业,支持企业跨地区开展业务,为管廊建设运营提供系统规范服务。省厅同时强调,凡是没有完成专项规划编制,管廊项目没有进入专项规划、没有列入5年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没有上报住建部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系统的,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开发性金融机构将不予以支持。
据悉,截至2015年11月底前,全省各地要完成2016-2020年5年项目滚动规划和2016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并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将项目信息上报住建部进行项目审批。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