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北方地区落实中小学校冬季供暖,确保广大师生温暖、安全过冬,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11月18日印发《关于开展北方地区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督导。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开展自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按时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根据各地自查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12月22日至27日派出由国家督学、媒体记者和工作人员组成的4个专项督导组,分赴河北、山西、安徽、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8省(区),随机抽查了16个县共计95所中小学校(含教学点),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室内测温,对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所抽查学校和教学点位于县城、乡镇、农村不同区域,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其中绝大部分是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校和寄宿制学校。有关情况如下:
一、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学校从公用经费列支的方式,对北方有关省份中小学校冬季取暖进行补助。从督导情况看,中央和省级财政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从公用经费中安排并使用取暖经费。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以不低于去年的标准落实北方地区取暖费补助,有效解决北方有关省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取暖经费不足的问题。
此次专项督导涉及的省份并非全部位于集中供暖线以北,如江苏、安徽、河南、陕西等省处在集中供暖分界线上,只有分界线附近地区根据本地气象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决定是否集中供暖及供暖时间。
二、各地开展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情况
自2013年第一次北方地区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督导以来,各地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取暖经费投入力度、取暖设施改造力度、取暖安全防范力度和专项督导检查力度,中小学校冬季取暖效果和安全性有所提高。
(一)经费保障进一步强化。一是各地都按照中央政策,及时落实、足额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补助经费。在今年煤价大幅下跌的情况下,山西、山东、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费补助标准还不同程度提高,进一步缓解了学校冬季取暖经费压力。二是部分省份加强取暖经费省级统筹。山西、新疆根据气候条件、市县财力状况等因素,分不同档次分配市县取暖经费,提高取暖期长的高寒地区中小学校补助标准。辽宁通过调剂或追加等措施,解决规模较小的学校取暖资金问题。甘肃将甘南藏区1市7县和肃南、肃北、阿克塞、天祝等4个少数民族高寒地区县的取暖费补助按全省标准的2倍进行倾斜,达到生均292元/年。三是部分市县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吉林长春市、四平市、松原市、白城市、延边州的珲春市、敦化市以及通化市的柳河县、通化县等地将中小学校冬季取暖纳入财政保障体系。甘肃嘉峪关市将城区各学校取暖费用按照实有建筑面积下达,农村学校采暖的用电用煤等相关费用,在按标准落实取暖经费基础上,不足部分均由市财政在预算内经费中足额安排拨付。
(二)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各地继续实施火炉取暖学校改造工程。辽宁大连市政府投入2148万元实施农村中小学供暖设施改造工程,改造52所农村中小学供暖设施,改造面积达8.4万平方米,使农村万余名学生告别了火炉取暖。黑龙江2013年起实施中小学校火炉取暖改造工程,投入3.4亿元,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了全省1579所火炉取暖学校改造。宁夏2014年安排供暖设施改造资金8897万元,改造中小学校281所,改造供暖面积55.7万平方米。新疆2014年投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9684万元,改造419所农村学校取暖设施。二是部分地区积极探索环保供暖方式。河北各地各校不再兴建燃煤小锅炉,改为使用电暖气、空调等设施取暖,最大限度降低学校取暖造成的大气污染。吉林部分中小学校采用电采暖、水源热泵及地源热泵等方式取暖,节约能源,降低供热成本。山东因地制宜选择取暖方式,目前采取太阳能、地热、秸秆等环保方式取暖的学校达到3.43%。河南濮阳市投入500万元,为农村寄宿制学校配备生物质锅炉。西藏部分高海拔地区学校修建太阳能取暖设备,学生在取暖的同时还能洗上热水澡。
(三)取暖效果进一步改善。一是各地取暖设施改造收效明显。河北于2008年实施农村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工程后,1.4万多所学校实现电暖气或锅炉等安全取暖,目前各校取暖设施配备齐全,取暖设施运转良好,学校教室、宿舍温度都达到14度以上。二是各地各校取暖物资准备充足。内蒙古部分旗县统一采购取暖用煤,直接按取暖面积将煤送到学校。辽宁各市县普遍采取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采买煤炭,全省各校取暖物资准备数量充足、质量达标。西藏将取暖经费列入年初经费预算划拨到中小学校,各校在过冬前已完成燃料采购。三是学校校舍门窗完好。2014年9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进行了专项督导,北京、天津等11个省份校舍门窗完好的学校比例达到100%,其余省份也积极落实整改,在入冬前完成了破损校舍门窗的更换、维修。四是各校都根据当地规定,按时启动供暖。甘肃还首次面向社会发布了各市(州)中小学供暖时间表,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取暖安全进一步提高。一是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和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加强对中小学校取暖安全管理和火灾应急疏散等安全工作的指导,各地细化实施办法,取暖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取暖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二是各地积极开展火炉取暖学校改造工程,安全隐患显著减少。目前,河北、山西、黑龙江等省份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消除了明火取暖,实现暖气取暖全覆盖,彻底消除了宿舍中煤气中毒的隐患。三是各地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冬季取暖检查制度,组织力量对市政集中供暖供水及回水系统,取暖锅炉,以及电线、线路、电负荷量等进行全面检查。天津、山西、吉林、山东、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份还组织省、市督学以及专兼职责任督学开展实地督导,督促学校消除取暖安全隐患。四是各地各校开展多种形式取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取暖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内蒙古中小学校通过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队会、校园广播、一分钟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防寒保暖、煤气中毒预防、用电安全、火灾预防等安全教育活动,并开展安全演练活动,做到取暖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进家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各地自查报告和督导组实地督导情况看,入冬以来,北方有关省份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但部分地区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学校取暖经费紧张。一是处于取暖分界线上的省份中小学校取暖经费不足。二是高中阶段学校取暖经费缺乏财政投入保障。督导中发现,高中学校取暖经费普遍由学校自筹,部分学校原有负债较多,经费压力较大。三是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学点由于学生人数少,取暖经费总额较少,不能满足学校冬季取暖用煤、用电需求,取暖经费支出占公用经费比例普遍在30%以上,往年煤炭价格较高时,占比能达到50%以上,一些学校冬季取暖费用占用了学校大部分公用经费。四是随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部分学校配齐各种功能教室,供暖面积增加,取暖用煤用电和设备管道维护费用等取暖成本增加,取暖费用较高。
(二)一些地方取暖方式落后、取暖设备不足,取暖效果较差。一是各地取暖设施改造力度、进度不一。部分省份未统筹开展全省范围的取暖设施改造工程,农村学校主要取暖方式仍为火炉取暖,取暖效果不理想,室内温度不达标。二是取暖分界线附近地区农村学校多未配备取暖设施。三是部分使用电暖气、空调取暖的学校没有专用变压器或变压器容量小,经常出现用电高峰期跳闸等问题,影响正常取暖。四是部分学校供暖管网和设备老化,校舍门窗密封及防寒性能较差,取暖热效率低,室内温度达不到要求。
(三)安全隐患仍较为突出。一是大部分农村地区中小学校锅炉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流动性较大,缺少正规岗前培训,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二是一些地区寄宿制学校宿舍仍然采用火炉、煤炉、火炕等明火取暖,煤气中毒的隐患较大。三是部分中小学校已老化的取暖设施设备带“病”工作,未得到及时维护和更换,存在安全隐患。四是少数使用火炉取暖学校教室内未安装排烟管道或管道出现破损、没有防护设施、无通风孔,一些地热取暖教室灰尘较大,影响师生安全和健康。五是校外寄宿生监管难度大,部分农村中小学学生由于各种原因,选择在校外住宿,校外寄宿学生多采用煤炉、电热毯取暖,存在电线短路导致火灾和煤气中毒的安全隐患。
四、督导意见
(一)继续加大取暖经费保障力度。一是继续根据取暖期长短、地方财政财力、煤炭和供电价格等情况,分省份核定、落实北方地区取暖费补助。二是相关省份应强化省级统筹,根据气候条件、市县财力状况等因素,制定分档次的取暖补助标准,统筹取暖经费分配,适当对供暖期较长地区学校、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的经费给予倾斜。三是有条件的市县应探索创新中小学校取暖经费保障机制,可采取将学校取暖纳入财政保障、按学校供暖面积拨付取暖经费、统一采购优质优价取暖用煤、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解决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占用过多公用经费不足和经费不足的问题。四是鼓励和支持夏热冬冷地区参照四川做法,探索建立中小学校取暖经费补助机制,根据当地气象条件、能源状况、节能环保政策、居民生活习惯以及承担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开展中小学校冬季供暖。五是针对冬季学校节假日较多、校舍面积较大的特点,鼓励地方在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时,优先优惠对中小学校进行改造,研究按居民价格收取学校供暖费用可行性。
(二)持续改善中小学校取暖条件。一是各地应积极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将中小学校取暖设施改造纳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科学组织实施,尽快消除少数寄宿制学校宿舍采用明火取暖的问题,确保应供暖地区中小学校取暖设施全覆盖,逐步实施农村中小学校火炉取暖改造。二是鼓励各地各校在新建、改造取暖设施时,采用环保、节能的供暖设施设备,因地制宜利用集中供暖、地热资源、太阳能、碳晶电热板、生物质锅炉等方式取暖;鼓励各地统一采购优质煤,降低取暖的燃煤污染。三是科学规划中小学校布局,避免出现学校校舍面积远超师生需求,浪费供暖资源和经费的情况;逐步为中小学校取暖管道安装暖气调节阀门,按需开启、调节宿舍、教室、功能室暖气,减少供暖资源浪费。
(三)完善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一是健全取暖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取暖安全应急预案,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师、宿管人员、锅炉操作人员等取暖工作职责。二是加强取暖设施设备检修,配合质监部门对锅炉进行年检,定期维护、检修供暖管网、供电线路、火炉烟管、通风管道、校舍门窗等设施设备。三是加强与质监部门协调,加大对锅炉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力度,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建立锅炉运转情况台账,进一步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师生取暖防范教育,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课、主题教育、应急疏散演练等多形式活动开展冬季取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火逃生,防煤气、烟炭中毒知识技能。五是各地要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责任督学对中小学取暖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取暖安全隐患,督促学校限期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