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要求关中地区做好近期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

30.12.2015  23:26

  根据省环境监测站、省气象台等有关部门预测,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元月2日,陕西关中地区可能出现重度污染,局部地区可能出现严重污染。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省环保厅于12月30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关中各市(区)做好近期各项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政府的重污染天气应对主体责任。省环保厅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认识,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制。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强化监督,加大各项措施落实力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

  二是及时准确启动预警响应。要求关中各市(区)要切实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加密部门会商,加强区域协作,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科学确定预警级别,提前发布预警通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适时调整响应级别。按照预案要求,严格落实企业限产停产、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学校停课等措施,最大限度减轻空气污染的影响和危害。有条件的地区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源解析工作,分析重污染天气成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减排措施。

  三是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制定应急督查方案,对区域内重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发现问题要及时曝光,对预案启动不及时、应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做好重污染天气舆情应对。要通过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密切关注舆情,开展事态评估研判,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向公众解疑释惑,有效引导舆论。

  此外,省环保厅要求各市区启动应急响应后,要每日将辖区内应急响应工作情况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环保厅将组织3个督查组对各市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现场督查。

 

 

(责任编辑:郑易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