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款交两年地基未开工 南郑一村民称讨说法被打

11.08.2015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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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网讯(记者 熊惠玲)早在2013年就向村上交了6万元的移民安居款,但到现在,安置房的地基还没有挖。汉中市南郑县梁山村村民潘先生向民生热线反映称,自己多次找村上讨要说法,却被村干部打伤。

    民生热线: 南郑梁山镇移民搬迁两年没落实 村支书多次殴打村民

      交了6万安居款 两年过去了地基还没挖

    潘先生说,自己住在南郑县梁山镇梁山村六组,2013年8月,村上宣传“陕南移民搬迁政策”,称条件优厚让村民报名。“当时要求安置户每户交6万元保证金,安置户与村上签订安置合同,由镇上和村上将安置房地基修建全部承包出去,统一施工。”潘先生说,在安置房一期、二期地基挖好后,村上却要求和自己一起的6户村民(第三批安置户)自行挖地基,并称我们的地基挖好通过验收后才给退3万元。

    潘先生说,自己与其余5户村民在今年7月份被召集到村委会开会。村支书和主任给大家说,村上现在给大家指定安置点,但地基要大家自己挖。“前面一期二期的地基都已经挖好,为什么我们的地基要自己挖?两年了,交了6万元安居款,为何连地基都没有挖?

    “我多次去村上讨要说法都没有结果,村上只是告诉我没有义务给我们挖地基。”潘先生说,在今年7月份,自己再次去村上讨要说法时,与村党支部书记潘光军发生口角,被其打伤。

    村支书:统一挖地基群众意见不一致 改为各自挖

    对于潘先生反映的情况,南郑县梁山镇梁山村支部书记潘光军说,梁山村自2013年9月开始分期分批建设的是宝巴高速建设占用农户房屋拆迁安置点,属工程拆迁安置点,不属于移民搬迁安置点。梁山村巴宝高速共拆迁农户17户,由于工程拆迁补偿标准问题,为了能让拆迁农户享受移民搬迁优惠政策,因此县、镇政府计划将该安置点打造成移民搬迁安置点。

    “根据规定,安置区的申请标准需要住户达到30户,建好后才能向市县申报,当时申请入住安置区的有22户,投诉人属于家中住房少、离公路较远的住户,这类情况总共有6户,属于安置区第三批住户。”潘光军说,一期二期的地基的确是统一挖的,但在这个过程中,群众意见不统一。所以,对三批安置户,村上商议让住户自己挖。“截至目前第一批17户拆迁安置户安置房已建成,第二批5户被征地农户安置房即将建成,第三批共6户(潘光胜是其中一户)正在实施建设,第四批2户正在落实搬迁对象。

    镇政府:交6万安居款属实 修好地基后将退

    记者从梁山镇镇政府了解到,安置户上交6万元的情况属实,6万元中,3万元用于新建安置房征地补偿,其余3万元用于村集体统一开挖修建地基基础。

    工作人员称,截上2013年12月底28户农户每户将6万元全部上缴了梁山镇财政所。“但在具体实施中,绝大部分农户又不同意集体统一开挖修建地基。经镇政府、村委会与农户协商一致,农户自行开挖修建基础,待完工验收合格后,镇、村一次性退还每户3万元。退还3万元之事的方法、步骤符合实际、符合程序,且经绝大多数农户同意。

    截至目前,已退付22户农户(第一批17户、第二批5户)共计资金66万元。

    投诉人被打 派出所已介入

    镇政府工作人员说,投诉人潘光胜是第三批安置户,也就是近期安置对象户,2015年6月15日梁山村村委会已给他划拨了地基,让其开挖修建,但其没有开挖。

    “7月3日梁山村村委会又督促尽快开挖施工,潘光胜提出要让村委会给他开挖基础,因此前镇、村与绝大多数农户协商决定自行挖建,于是村上没有答应其要求。”镇政府工作人员说,在7月6日潘光胜继续到村委会要求给他开挖基础,村上再次未答应其要求时,潘光胜先动手打了该村党支部书记潘光军,于是两人互殴,致使双方共同受伤,后经梁山派出所出面协调双方各自治疗,待痊愈出院后再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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