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志办公室:《陕西省志·电力工业志》 (1991~2002年)通过终审
1月28日,《陕西省志·电力工业志》(1991~2002年)终审会在西安召开。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王锦春,巡视员焦博武、副主任吴玉莲,省电力公司调研员(副局级)、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文洪,特邀专家评审、《陕西省志·国防科工志》副主编王鸿鹰,省地方志办公室和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等13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吴玉莲主持。
会上,省电力公司企协分会秘书长李德华汇报了志书的编纂情况。省地方志编委会成员、特邀专家及省志办相关人员分别作了评审发言。一致认为:《陕西省志·电力工业志》观点正确、体例完备,志稿以生产力发展为主线,比较全面地记述了1991~2002年间陕西电力工业发展的历史,再现了陕西电力工业改革发展的历程。会议决定通过终审。
王锦春在讲话中指出,《陕西省志·电力工业志》所反映的时间断限正处在国家经济建设突飞猛进,电力工业快速发展的时段,也是陕西电力工业发生深刻变革的12年。记录好电力资产重组前的这段历史,对把握陕西电力发展脉络,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提高管理水平,将提供有意的参考与借鉴。为此,他提出三点希望:一是精心组织、认真修改。根据会上评审专家们提出的建议,本着择善而从的原则,合理取舍资料,精心做好修改和打磨工作。二是持续重视,提早谋划。希望电力公司领导能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修志,为修志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同时,提前做好谋划,按照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的要求,编写行业年鉴或相关地情资料书籍,为领导决策提供资料借鉴,为下一轮志书的编纂打好基础。三是修志为用,修用并举。希望志书出版后,能有效的做好宣传和读志用志工作,充分发挥志书“存史、资政、教化”的作用。
最后,刘文洪代表省电力公司表示,省电力公司将继续重视和支持志书的编纂工作,认真研究和整理好省志办领导和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精心组织,做好志稿终审后的修改工作,并按时完成《电力工业志》出版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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