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对欠缴税金纳税人进行公告

01.01.2015  12:33
 

  面对严峻的组织收入形势,省地税局加大欠税管理力度,集中清理一批欠缴税款纳税人,对欠税金额较大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汇总各市地方税务局公告意见,对欠税金额超过200万元的73户纳税人,分别于12月22日和12月23日,在《陕西日报》、《华商报》予以统一公告,共公告涉及欠税金额6.13亿元,其中,欠缴税款超过1000万元的纳税人18户,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欠税后续管理要求,加大对欠税的清理力度。

 

责任编辑:凌玲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