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
26.09.2014 09:54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指南,从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10个方面明确了建设内容。同时,出台了全国第一个预报预警类地方标准《预报预警技术规程》,修订了《陕西省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奖励暂行规定》。今年以来,通过“有演练”、“有宣传”建设,全省直接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人数达3万余人次,宣传培训7万余人次。全省没有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灾情。
据了解,我省还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重点县(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2015年初步确定15-20个县(区)开展建设工作。同时,还将推行三项硬制度。一是验收制度,凡申请创建的“十有县”,必须要严格验收;二是评估制度,对于通过的“十有县”,每年进行评估,不达标将“摘牌”;三是更新制度,《建设指南》每3年进行修订,不断提高标准。(记者霍强)
责任编辑:易寒 审核: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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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2014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