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07.05.2015  16:58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一重要论断,既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要求,也为我们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做到“”、“”同步,“”、“”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形势下,法治政府应该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促进政府、市场与社会的相得益彰和协同发展。

一是优化组织结构。合理的政府组织结构是行政权力高效运行的基础。在科学划分、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镇村综合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集中审批,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规制度,理顺部门之间、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职责,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是创新管理方式。管理方式创新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突破口。要逐步建立规则导向型的管理方式,实现以行政手段配置资源为主向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转变,促使政府把主要精力用到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同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涉法涉诉群众的法律援助,建立健全网格化治安防控、安全监管体系,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是精简审批事项。按照中省要求,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规范、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确保精简事项和权限简到位、放到度,给企业松绑,为创业提供便利。要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开展混合所有制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二、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关键,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用法治思维履行政府职能

要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

          一是培育法治思维。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人们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形成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要在机关单位倡导用法律思维来研究情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职权法定。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严格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明确职责边界,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督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履责、严格执法,切实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依法科学决策。科学决策是促进依法行政的前提。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项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涉及面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虚心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是严格规范执法。当前,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意见集中体现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任务。要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征地拆迁、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部门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努力从制度上解决执法不公现象。

三、坚持以强化监督为保障,拧紧“螺丝”、多晒“阳光”,以法律的公信力保障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强化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全面落实法律、制度的重要保障,也是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

一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完善立体化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制度建设,科学设定监督职责,严密监督程序,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强化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和内部流程控制,对财政资金分配、国资监管、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常态化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完善审计制度,探索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切实提高审计机关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是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政府工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积极推行重大决策、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网上公示制度,公开征求群众的意见,确保制度能很好地反映群众的意见,真正让群众成为政府依法履职的裁判员。建立完善信访、电话、网络、手机短信、新闻媒体“五位一体”举报受理渠道,为群众排忧解难,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法治政府必然是阳光政府。要完善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使政府经济社会决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