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改造建设有限公司市城改公司幸福林带及周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市城改公司幸福林带及周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市城改公司幸福林带及周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由西安市城市改造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本项目在长鸣路东侧(东等新建安置小区)和韩森路北侧(长乐新城安置小区)建设幸福林带及周边城中村(棚户区)一期改造集中安置小区。两块安置小区总占地面积约124亩(合82667.08m2),规划建设总面积约35万平方米。其中:
东等新建安置小区用地东起规划绿地,西至东等驾坡村开发用地,北起新兴南路,南至东等驾坡村,占地面积46亩(合30666.82m2),地块内将建设7栋27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50000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4500m2,配套商业设施建筑面积5500m2,居民户数1445户,可居住人数5057人。
长乐新城安置小区东起康乐路,西至韩森冢,北起规划路,南至韩森路,占地面积78亩(合52000.26m2),地块内将建设10栋30-32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200000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93000m2,配套商业设施建筑面积7000m2,居民户数1930户,可居住人数6755人。
项目总投资为168323.07万元。将于2016年6月竣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等。
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天燃气燃烧废气排放、居民炊事油烟废气排放的废气、污水及污染物排放、噪声影响和固体废弃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将于2016年6月全部建成。施工期主要是环境空气和环境噪声影响,营运期主要是环境噪声影响。
1、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临路住户加装隔声窗。
高噪声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应加防震支座和减震垫,消声器等措施;管道穿墙应加装减震垫。
经过对小区内部配套设施噪声源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密闭隔音、减振”等措施后,场界噪声可以达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噪声限值,本项目内部噪声对外环境基本不构成影响。
2、空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小区居民生活炊事、取暖燃料采用天然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烟气排放为间歇式,取暖集中在冬季四个月,炊事集中在烹饪时间,且居民生活燃料废气与油烟一起由集中式烟道引至楼顶后排放。
3、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4、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设置分类垃圾桶,可回收废物送至垃圾收集站,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由保洁员收集后统一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5、日照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日照障碍分析图,规划住宅建筑主朝向共有4户不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标准。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应适当降低经营性用房的高度并公开不满足2.0小时日照要求住宅的具体情况,使其尽量不要作为住宅,另作他用。此外,冬季下雪受日照影响形成的阴影区域,应及时清扫道路积雪,采取防滑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建设性质属房地产开发,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符合西安市总体规划、西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西安市排水规划等规划的要求,建成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小,项目选址可行。
(3)项目总投资168323.07万元,环保投资为48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29%,环保投资用于生活污水、噪声治理、生活垃圾、环境绿化以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可有效预防项目污染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将其环境污染降至最低。
综上所述,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到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15楼索取。
评价机构名称: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
联系电话:029-89131035 联系人:井女士
建设单位:西安市城市改造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81号
联系电话:029-68753745 联系人:田先生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围主要居住区、单位,当地政府、土地规划及环保管理部门等。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走访、随机发放问卷形式进行。
八、征求公众意见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