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显成效

25.11.2014  18:26

 

今年以来,城固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会同反贪局、反渎局认真贯彻落实“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要求,共同开展了预防调查、预防介入、预防约谈、警示教育、个案预防等工作,推进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整合预防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在落实“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中,该院干警克服了以往“就案办案”、“就预防搞预防”的孤立思维和片面做法,双方加强了联系和合作,相互交流,相互促进。预防部门在开展预防调查、专项预防、警示教育等工作中,协助侦查部门收集、移送案件线索,促进案件查办工作。年初,预防科为反贪局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件,反贪局经初查后,从中立案1件4人。全年,自侦部门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1件17人,这些案件又为预防科开展警示教育、类案分析提供了良好的“素材”。预防科选择典型案件,经检察长批准,提前介入侦查3件6人,及时了解掌握了案情,为下一步开展预防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预防职务犯罪实行约谈警示告诫制,重点对不立案、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等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或罪犯进行预防约谈警示告诫。10月中旬,该院预防、反贪干警联合对一起经初查决定不立案并移交县纪委处理涉嫌贪污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件的四名涉案人分别进行了预防约谈。对其制作了《预防告诫谈话笔录》,进行了警示告诫,使其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和危害,责令其写出了深刻的认识材料或悔过书,约谈对象自愿向检察机关写下《廉洁自律保证书》,该院在约谈的基础上,向案发镇党委、政府发出了整改检察建议书,被其采纳和落实。

以考核促进个案预防工作。该院坚持“谁办案、谁预防”的原则,将个案预防工作纳入对自侦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根据《2014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个案预防工作分别占反贪、反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10%,由预防科对自侦部门开展个案预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主管检察长按季度定期召开由反贪、反渎、预防部门全体干警参加的预防工作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侦查和预防工作。截至10月底,自侦部门在预防科的指导和协助下,共对今年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7件15人开展了个案预防工作,分别占查办案件总件数的64%和总人数的88%。该院会同案发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召开案例分析会6场,撰写犯罪分析报告6份,在此基础上,向案发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件,均被采纳落实,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的运行,使惩防并重的理念更加深入,职责分工和协作更加有效,信息交流更加通畅,管理运作更加有序。侦查和预防工作实现了有效衔接、协调配合,资源得以优化配置和信息共享,增强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效能和综合效果。

(作者:城固县人民检察院 王治新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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