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双溪镇三岔河石英矿点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导致2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

21.11.2017  17:50

  原标题:汉中一石英矿点违法私自爆破 致3死2伤

  本报汉中讯(记者李杰)在无政府相关部门立项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对道路进行整修,涉嫌用自带不明物品非法配制爆炸物品,私自爆破作业,酿成3死2伤的惨剧……三秦都市报记者昨天从城固县政府了解到,经调查认定,11月17日发生在该县双溪镇三岔河石英矿拟开采点道路的一起事故属非法施工致人伤亡事件,相关涉案人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11月17日下午2点33分,城固县双溪镇三岔河石英矿点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导致2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后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2名伤者正在城固县医院接受治疗,生命体征平稳。事发后,城固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11·17”伤亡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迅即开展应急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

  经调查,2015年11月10日,汉中市科瑞思矿业有限公司通过采矿权转让取得双溪镇三岔河石英矿采矿许可,2016年8月20日延续采矿许可证至2017年8月20日到期。该矿区因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未曾开采。今年5月22日,该公司与不具备矿山开采施工资质的党某某签订了《矿山开采承包协议》。8月7日,城固县国土资源局向该公司下发了停采通知。10月18日,党某某在该矿采矿许可证已经到期、国土部门要求停采的情况下,又私自将该矿山开采转包给段某某。11月中旬,段某某与康某某合伙计划开采。11月17日,党某某、段某某组织胡某某、李某成、李某光、韩某某等人,在无发改部门立项批复、无道路交通部门批复文件、无林地占用有关批复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对双溪镇三岔河石英矿拟开采点道路进行整修,涉嫌用自带不明物品,非法配制爆炸物品,私自爆破作业,造成伤亡。经公安、安监、国土等部门调查认定,该起事故属非法施工致人伤亡事件。

  目前,党某某、康某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城固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段某某、李某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也被城固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同时,对涉事的汉中市科瑞思矿业有限公司责任人进行了管控,开展详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