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妇联:多措并举 促巾帼维权
为进一步深化推动“平安城固”建设,城固县妇联积极协调,建立维权机制,做好维权宣传、矛盾调处,民生救助等工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妇女合法权益的氛围。 “三八”期间,组织县妇女儿童维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政府广场,集中设置宣传点,向群众发放简明实用的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公安局发放《电信诈骗防范提示》300多份,检察院发放《办事指南》400多份,县法院发放《法官咋办案》、《时间不等人》等系列便民手册800份,县妇联发放《儿童保护手册》、《妇女六大权益》宣传卡计500 册,现场受理群众咨询26起,此次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妇女群众身边,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同时,增强了妇女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二是健全妇女儿童维权机制,打造服务妇女儿童维权的新平台。 与县法院、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指出,公安机关积极受理受害妇女儿童报案,做好相关证据收集。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在法定监护人不能到场情况下,公安机关可按属地原则邀请所辖镇妇联干部担当临时“代理人”。在6个基层法庭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合议庭承担审理疑难、重大、典型、恶性、社会影响较大的侵犯妇女儿童的民事案件。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成员由基层法庭庭长和2名陪审员组成,法庭庭长为联络员。各级妇联组织在接访中,遇到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需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可直接与联络员联系,各法庭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本着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确有困难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妇女儿童案件进行司法救助,在诉讼过程中,妇联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帮助受害妇女、儿童暂时入住妇女儿童庇护所,法院可发出人身保护令,避免当事人再次受到伤害。在本次陪审员换届中,县妇联向县法院积极推荐妇联干部陪审员28名。
三是开展送法到妇女之家活动,提高妇女群众法治意识。 与县法院联合每季度开展一次送法律进农村讲座活动,由县法院法官主讲,围绕妇女六大权益,结合本县发生的案例,从妇女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财产权益等方面向大家析讲了法律知识,从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对措施、家庭中夫妻共同财产界定,妇女受到性骚扰时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等方面给妇女群众传授了依法维权的方法,提高了她们的法律意识,为促进家庭和谐奠定了基础。
四是规范信访接待,着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探索推进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制,成立县、镇、村妇女信访代理机构,组建了706名以村妇联干部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妇女信访代理员队伍,通过抓点带面,推动解决了一批涉及妇女权益的婚姻、财产等重点问题,畅通了妇女诉求新渠道,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经统计共上报妇女信访代理案件100件。规范来访接待程序,根据来访妇女诉求采取不同的措施,分门别类给予协调处理。半年来 ,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40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5件,家庭暴力12件,邻里民事纠纷2件,救助咨询8件,其他类3件,处理率达98%。
五是争取项目资金,真情关爱妇女儿童。 争取中央专项彩票金9万元,为9名贫困农村妇女两癌患者每人发放1万元的救助金,对病重不能前来领取救助金的“两癌”患者,妇联工作人员将救助金送到患者家中,对贫困妇女宁某离婚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及时摆脱了婚姻带来的伤害,为因电线老化意外发生火灾而生活困难的65岁妇女曾某紧急救助300元,帮助其度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