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快速办理机制优化办案模式

11.11.2015  15:33

近期,城固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关于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相关文件精神,对该院受理的陈某某敲诈勒索案和王某某交通肇事案运用快速办理机制处理,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10月26日,该院受理了陈某某敲诈勒索一案,承办人审查了案卷材料后发现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条件。为了简化办案流程、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时间,承办人及时启动了快速办理机制,3个工作日内承办人审查了案卷,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速审结了该案。10月28日,该院又受理了王某某交通肇事一案,承办人审查了案卷材料后发现该案适合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条件,于是积极启动了快速办理机制,因本案具有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及时制作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等相关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了该案。

该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推进这一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办案模式,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作者:城固县人民检察院 赵静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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