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法院:用“心”把立案登记制落到实处

22.05.2015  12:50
        陕西法院网讯    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城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用“”确保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用“”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该院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立案庭、基层法庭等相关庭室干警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和《行政诉讼法》中关于立案登记制度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确保立案工作人员及时准确掌握立案登记制的有关要求,更新工作理念,主动适应改革的需要。

        用“”宣传,营造法治氛围。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制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宣传专栏、印发诉讼资料等多种形式,既对立案登记制改革进行正面宣传和引导,帮助立案的群众了解规定内容,也对“立案时完全不予审核”、“凡是起诉都当场立案”、“随意起诉”等不正确的思想认识和误区予以澄清。同时,充分利用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立案登记制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为立案登记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用“”落实,方便群众诉讼。该院立足立案工作实际,明确立案登记原则和要求,对符合法律规定受理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及时释明,并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同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特约调解员的作用,邀请他们每天轮流到中心参与办案,引导当事人选择多种途径和渠道解决纠纷。该院截止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共登记立案110件,正式立案105件,当场立案率为95.45%,确保登记立案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