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初显成效

22.12.2014  11:37

城固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着眼新时期矛盾纠纷发生的规律和分布特点,坚持与时俱进,主动作为,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以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为抓手,不断拓展和延伸人民调解工作的触角和领域,于2013年11月建立了城固县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

该县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自建立以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调处工作,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自身管理和建设也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至目前已累计调解物业纠纷65起,其中重大物业纠纷就有15起。为保障行业、单位内部正常工作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职能作用。

城固县物业调委会由1名兼职主任、4名兼职委员组成,同时聘任3名精通调解业务的司法行政干警作为专职首席调解员,另配备1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常备专业资源协助日常工作。物业调委会除依照《人民调解法》依法开展调解外,同时还根据行业特点,明确了3条工作职能,理顺了管理关系和工作运行机制。物业纠纷调委会的成立和业务工作的开展受到县房管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该局专门腾出1层楼作为其办公场所,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为保障调解工作规范化运行,调委会在硬件和软件方面实现了“四室、六有、三统一”,即:接待室、调解室、办公室、档案室;由机构、有章子、有调解员、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档案资料;统一的门牌、统一的标识、统一的程序。(  石少华)                                 

来源:城固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