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了住建部组织编制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交通调查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要求全省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城市综合交通调查的重要性,结合当地实际和《导则》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并尽快建立或更新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数据库。
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是分析城市交通现状与问题的必要途径,为建立交通需求预测模型并预测交通需求、分析交通的供需平衡以及交通供需关系的发展趋势等提供基础数据。《导则》在借鉴国内外城市交通调查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既有标准和规范,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提出了主要交通调查项目的调查方案设计原则、调查组织实施方法、调查数据处理方法以及调查成果要求,对进行城市综合交通调查、专项交通调查及相应的数据分析与管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导则》中规定,城市综合交通调查包括居民出行调查、城市道路交通调查、出入境交通调查、公交调查、商用车辆调查、交通生成源调查、停车调查、流动人口出行调查等内容,调查除应符合导则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明确了调查对象内容与方法、调查方案设计、调查组织实施、调查数据处理及调查成果等事项。
按照要求,市区人口50万(含)以上的城市要抓紧建立或更新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数据库,市区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此项工作。调查数据库中达到抽样率要求的最新交通调查数据应滚动更新至5年之内。综合交通调查数据库作为政府信息资源的一部分,要注重与其他数据平台的共享与融合,并依法向社会开放。(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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