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城市老旧房屋应加快建立安全调查建档机制
城市房屋的安全性能不仅仅关系到所有人的权益,而且关系到邻居甚至路人、行人的安全,建筑安全事关公共利益。房屋就像人的身体需要定期进行体检,有周期计划的检测,对房屋安全、居住者人身安全都是十分必要的。专家建议,城市老旧房屋应加快建立安全调查建档机制。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受经济和技术水平限制,建筑标准规范水平较低,建筑安全的可靠性和耐久性受到一定影响。例如,建筑结构的钢材用量,规范经过几次修订,我国各类规范对建筑结构用钢量的要求不断提升,从而逐步提高了结构抗震性能和耐久性。从建筑结构形式看,以前的砖木、砖混或者预制楼面结构已经逐步淘汰,而混凝土框架、现浇楼面结构大大提高了建筑性能。回顾过去,粗放式发展阶段的建筑耐久性设计年限值得关注,现实中大量老旧房屋受设计、施工、材料、人为以及环境等影响,其实际质量状况堪忧,很难等到设计使用年限届满后进行鉴定和加固。为此,有必要提前进行质量排查建档并进行鉴定加固工作。然而,老旧房屋使用安全调查建档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逐步实施排查、建档、监测、鉴定、加固工作,是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不得不面对的艰巨任务。
我国2004年颁布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仅仅是对住户或住房所有人提出的房屋鉴定进行了规定,老旧危房的管理完全处于被动模式。有专家认为,政府不该被动地接受申请,而应该主动进行调查。对于房龄20年或30年以上的老旧房屋及对质量有怀疑的进行必要的监测,了解质量安全情况。从公共利益角度出发,政府应该主动对城市房屋定期监测,并建立数据档案库,对监测的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分析、排查、鉴定,一旦确认不能安全居住,应立即采取措施。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拆迁改造老旧房屋是当前最简洁的解决方式。要缓解城市老旧房屋安全问题的压力,最简洁的方法就是有计划地完成对老旧房屋的拆迁改造,对于砖木、砖混、预制楼面结构,或者房龄超过30年的建筑,在城市改造过程中有计划地安排拆迁改造。政府在安排城市发展的过程中,需优先考虑老旧房屋的安全问题。通过政府对既有建筑的监测和排查,确定需要尽快拆除的建筑,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自2007以来,杭州市通过维修、拼接、重建等多种形式,对市区范围内约177.8万㎡的危旧房改造工程,一大批老旧危房得到了改造,直接受益住户达3.5万户。2013年,又通过开展“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工程,着力解决城市旧住宅区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等安全隐患问题,截止2014年底,杭州全市完成旧住宅区改造项目已达1100万㎡,在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有效保障了居民居住安全,解除了一大批老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杭州市住保房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