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圆满收官

22.12.2015  06:23
 
  2015年12月15-16日,随着汉中市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陕西省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攻坚工作历时5年,如期完成教育部、国家语委确定的目标任务。

  陕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赵建军,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委办主任王海波带领专家组对汉中市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工作情况进行执法调研,对汉中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汉中市副市长王春丽全程陪同检查。

  

  在12月15日上午举办的汇报会上,汉中市教育局局长、市语委副主任王永安汇报了汉中市语言文字工作情况。赵建军在讲话中强调,行政工作是一分决策、九分落实,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各级人大要充分发挥依法监督作用,推动各级政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主导责任,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协调中求实效,在开放中强作用,在共享中保惠民。

  

  会后,赵建军、王海波带队调研了汉中市博物馆、汉台区政务大厅、陕西理工学院、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汉中中学等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省评估专家分四个组,对汉中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25家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共召开座谈会14场次,查阅档案资料280卷件,与有关人员交流275人次,对区域语言文字工作和规范化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形成了对汉中市语言文字工作和规范化情况的评估意见。

  评估组认为,汉中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汉水、汉族、汉字、汉语”这些中华文明的关键词都发源于汉中,被称为“汉家发祥地、中华聚宝盆”。近年来,汉中市语言文字工作立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循环发展、生态宜居”战略定位和陕甘川毗邻地区经济强市、特色鲜明文化名市、生态良好宜居城市等“三市”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贯彻落实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这条主线,抓好语言文字工作与深化改革依法治市、全国文明城市“四城联创”建设、“三国两汉真美汉中”城市品牌建设三个结合,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营造了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良好语言文字氛围。现阶段汉中市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广大市民的文化素质打下了良好基础,顺利通过了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验收。

  王海波在16日上午的反馈会上,对汉中市开展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汉中市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三类城市和区域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语言文字工作服务全局工作的责任意识;二要扩大宣传,强化依法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治意识;三要完善措施,建立健全语言文字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四要巩固基础,充分发挥学校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阵地作用。王春丽在表态发言中表示,汉中市将以通过城市评估为契机,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三市”建设、“三国两汉真美汉中”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梳理,查漏补缺,以整改促巩固、以整改抓落实、以整改促提高。不断加大语言文字普法宣传力度,加快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使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为,不断提升汉中城市文化软实力,树立汉中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刘白燕)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