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拒不归还房屋 法院依法强制腾空

16.05.2016  17:58
        陕西法院网讯    为推进“百日执行会战”行动的开展,保障涉民生执行案件的执行到位率,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5月10日上午,新城法院首次采用4G视频连线远程指挥系统统一指挥并全程监督了申请人孟某与被执行人黄某返还原物纠纷案,成功强制腾空了被执行人黄某占据的房屋。

        申请人孟某与被执行人黄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黄某须将位于西安市新城区幸福中路143号19幢2单元20301室房屋返还申请人孟某。案件受理后,经法院审理查明,孟某已年近70岁,由于黄某占据其房屋,致使孟某至今只能在外租房居住。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及时与黄某联系,希望黄某能够自动履行归还房屋义务,多次调解未果后。该院依法发出强制腾房公告,要求黄某于2016年5月9日前腾空涉案房屋,但黄某仍置若罔闻。经该院执行局研究决定,依法强制腾空涉案房屋。

        在此次执行中,该院共组织法官干警20余名,出动警车4辆,并联络协调社区居委会、辖区派出所、执法监督员及上级法院,确保此次执行行动得以顺利进行。到达现场后,法警队及时清理现场周边,设置警戒线,提供安全保障。执行法官在敲门无人应答后,在公证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物业工作人员、执法监督员在场监督的情况下,强制开锁进入房屋。之后,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及搬运交接,并做好执行笔录。此次执行,该院首次采用了4G视频连线远程指挥系统。执行行动的全过程,均由现场干警拍摄视频,实时连线执行指挥车,由指挥员实时进行指挥与监督。该套系统的采用,对该院执行工作会起到很好的保障与监督作用。经过一上午的忙碌,终于成功将涉案房屋腾空并交付申请人。

        此次执行行动中,该院干警展现出了良好的司法形象与过硬的业务素质,执行行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震慑了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同时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