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与小摊贩起争执 市民拍照遭城管拉扯

30.06.2015  21:19

    6月30日上午,西安市城东丹尼尔文体城附近,城管执法过程中与一位女士发生争执,市民李先生看到后打算用手机拍照监督城管执法,城管对李先生拉拽撕扯,制止拍照并要求删除相关照片,争执中李先生脖子、手腕留下伤痕。城管担心市民拍照上网引发负面影响,市民认为自己有权拍照监督城管执法,那么问题来了,市民是否有权利用拍照的方式监督城管执法呢?

    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麦昌表示,公民对于国家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拥有监督权,这一点毫无争议,执法机关应该欢迎公民的监督。争议的地方在于,公民是否能用拍照这种方式监督执法行为。这要分情况而论,执法机关执法过程中,比如公安民警侦查办理案件时,若涉及国家机密,或者拍照会影响执法,那么公民就应该使用合法的方式监督执法行为,而不应该使用拍照这种方式;而执法机关进行一般执法任务时,比如城管的日常执法行为,本身就要求公开,则公民可以使用拍照的方式进行监督。虽然公民的拍照行为,侵犯了执法人员的肖像权,但在侵犯肖像权与公民的监督权二者冲突时,城管执法人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有容忍的义务,应该允许公民用拍照的方式监督其执法行为。

    华商记者 赵国强 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