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镇居民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6538元
昨日,来自陕西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西安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配状况有所改善,区域差距不断缩小。就业稳定、房屋租赁回暖、社会保障标准上调等主要因素支撑城镇居民收入“步步高”。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38元,比上年同期提高1234元,增幅为8.06%,延续2014年以来稳中趋缓的态势,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33个百分点,与全国基本持平。
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10425元
西安市上半年经济低开稳走,稳中有进,就业总量稳步增加,促进了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6月末,西安市“四上”单位就业人员为124.94万人,同口径可比增长3.9%,比上季环比增长0.7%“四上”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25573元,同比增加2025元,增长8.6%。同时,西安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一系列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新形态,对稳增长、促就业作用显著,使就业岗位不断增加。受上述因素带动,上半年,全西安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425元,同比增加582元,增长5.9%,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7.2%。
四因素致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放缓
就业岗位和就业规模增长趋缓。受国内经济大环境的影响,部分企业生产下滑、项目开工不足,用工需求明显减缓。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市“四上”单位中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比上年同期下降2%,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增长11.8%。新增就业岗位逐步由二产向三产转移是大趋势,但二、三产业应保持合理的就业比例,以及劳动者素质等因素又将在一段时期内影响劳动力向第三产业流动。
工资性收入增长整体趋缓。一方面,近年来不断提高的劳动力成本客观上制约了工资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近几年全市每年大中专毕业生持续增长,就业压力持续加大,就业形势整体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限制了工资上涨空间。2014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的比重达到了64.3%,而近年工资性收入增长明显慢于财产与转移净收入,制约了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
消费市场增速回落,三产经营规模萎缩。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089元,同比增长4.3%,可支配收入四项构成中增长最为缓慢,其中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937元,同比下降3.6%。从商品销售市场看,商品销售额增速同比回落比较大。上半年全市限上批零法人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5.0%,较上年同期回落12个百分点,零售额同比增长7.6%,同比回落9.6个百分点;关停企业增多。6月份,当月关停、歇业的限上批零法人企业24家,比上年同期增加16家。
农民市民化,城镇人口快速增加。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进城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多,城镇常住居民快速增长。虽然市民化的农民相对农村收入有大幅提高,但与城镇居民收入还有差距。由于农民工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缺少专业技能,从事的行业相对集中,主要在平均工资较低的建筑、制造、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五个行业。
房源租金双涨 居民财产净收入大增
房地产市场低迷,以及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购房者持币观望,带动了房屋租赁市场的回暖,出租房源与租金较上年同期呈现双增长,拉动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
上半年,西安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532元,同比增加213元,增长16.2%,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7.3%。
其中,出租房屋财产性净收入683元,同比增加138元,增长25.3%,对财产性净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4.7%。
“两提高”成居民收入增长主动力
自2014年7月1日起,西安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先每人每月130元提高至145元,全西安市63.3万名领取养老金的人员直接受益。调整后,西安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比国家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高75元,待遇水平属全省最高。2015年1月1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提高10%。“两提高”成为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上半年,西安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492元,同比增加394元,增长12.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1.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3714元,同比增加345元,对转移净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87.6%。
此外,上半年西安市物价平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0.2%,扣除价格因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84%,与全省基本持平,高于全国1.1个百分点。
稳物价使收入能落到居民“口袋里”
当前经济形势稍有回暖,但压力仍存。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既需要理性看待全市经济转型、劳动力供需变化等趋势性因素对居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也需要积极应对短期内的问题。
省统计局建议第一做好公共就业服务,积极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稳定就业政策,研究就业帮扶措施,通过岗位需求信息共享、加大财政支持就业培训的力度、鼓励接收企业开展定岗和定向培训等措施,促进劳动力充分就业。
第二加快推进相关改革,释放改革红利:一是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减免税费,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将促进就业与鼓励创业相结合,将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在政策上加以具体化,促进居民家庭三产经营收入增长;二是加快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第三稳定全年价格总水平,稳定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商品房价格,使收入能落到居民“口袋里”,确保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本报记者张维
编辑:白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