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810元
我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跨越3万元大关!省委、省政府加快富民强省新征程,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不断提升和改善民生水平,2017年,我省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日前公布2017年陕西城镇居民生活状况,2017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810元,同比增加2370元,增长8.3%,增速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财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在全国位次前移,2017年,陕西在全国31个省份中排名18位,较上年前移一位。在西部12省份中排名位居第四位,仅低于内蒙古、重庆及云南。
2017年,陕西积极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特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强三秦百姓的获得感及幸福感,随着城镇居民收入持续增加,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生活消费支出增长速度较上年加快0.4个百分点。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388元,同比增加1019元,增长5.3%。
2017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5799元,同比增长7.0%。随着居民在外用餐增加,人均在外饮食支出达1447元,同比增长6.7%。
2017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居住支出3796元,占生活消费的近两成,同比增长3.1%。生活用品品质提升,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486元,同比增长8.6%,占消费支出的7.3%,居民家庭生活用品及服务已经从“实用型”转向“享受型”。教育文化娱乐支出稳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用于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618元,同比增长5.8%,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2.8%。
“互联网+”的生活方式已经渗透至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居民家庭消费方式正在发生巨大变化。近几年,居民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连年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7年,人均支出达229元,同比增长31.1%,较2013年人均83元增长了2.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