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近年来,全省基础教育宣传工作不断加强,及时宣传了各级党委、政府教育重大惠民政策和教育重要改革举措,特别是通过对一大批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学生代表的宣传,弘扬了新时期“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爱岗敬业、心系学生”“助人为乐、不求回报”等精神追求,在一个个鲜活的师生个体和感人的故事中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通过对一些学校和个别教师违规补课、体罚学生、谋取私利等反面典型的曝光,通报后续处置情况,起到了显著的惩戒作用。
工作中发现,全省基础教育宣传工作还存在各地工作进展很不平衡、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对先进典型挖掘不够、尚未形成宣传合力等问题。为适应移动互联时代人民群众接受信息的新习惯,进一步做好基础教育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平台联动,全媒体融合,开好重大先进典型宣传的“展示窗口”。在充分利用好《教师报》《陕西教育》等厅属报刊传统媒体做好典型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建设,着力开拓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领域,开设“我身边的好老师(好校长<好园长>/好学生)”专栏,邀请优秀教师代表担任网络评委,组织网上投票,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重大典型,加强与中、省、市新闻媒体的互动,弘扬师生正气,传递教育正能量。
二、转工作作风,改信息文风,讲好重大先进典型宣传的“感人故事”。充分发挥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德育工作队伍、校外教育工作队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宣传工作队伍以及电教工作队伍的作用,形成宣传合力,深入基层一线学校,深入教室和宿舍,深入学生家庭,发现和采集师生的第一手典型信息,组稿时会用网言网语、地方俚语,及时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各种方式报送呈现,努力提高信息的传播力和接受度。
三、重考核通报,畅传播渠道,建好重大先进典型宣传的“激励机制”。将基础教育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纳入省教育厅政务信息考核体系,根据稿件质量,每采用1条计5-10分,每月定期通报。采用的信息稿件同时在省教育厅“一网两微一端”平台(即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服务号、新闻客户端)发布,并优先参评每年“教育好新闻”,年底统一表彰奖励。各市(区)教育局每月至少报送3条典型信息,杨凌区、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每月至少报送1条典型信息。
各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基础教育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对辖区内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先进典型信息市(区)与县(区)、县(区)与辖区学校的分级报送考核机制,开拓进取,奋勇争先,为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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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