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全国推行一月 运行平稳有序 税企反映良好

15.02.2015  12:19

 

中国税务报》 2015年2月9日  二版

本报记者集体采写

 

今年1月1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来自各地国税局的信息显示,系统运行首月平稳有序,税企双方反响良好。据本报统计,截至1月31日,全国共有30余万户纳税人纳入系统升级版管理。

纳税人赞升级版

深圳市好日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林培雄:“与以前的开票系统相比,使用新版发票系统最大的感受就是方便,多种发票由一个系统开具,还能即时开票即时上传,免去了我们每月来回奔波到办税服务厅抄报税的麻烦。这次国税局的宣传组织工作也相当到位,业务办理快捷、高效,希望我们总公司后期能尽快使用这套新系统。

青岛和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像我们这种既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要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企业,以前需要购买两套税控设备,现在只需要安装升级版就可以开具所有发票。另外,初次购买税控设备费用和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都可以全额抵减应纳税额,也给我们减轻了不小的负担。

湖南省常德市金通运输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以前提供运输和物流辅助服务,要为客户从两个发票税控系统分别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只需要从1个税控系统就可以轻松打印4种增值税发票。

海南东方市安达海运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周妹:“现在登录一个系统就能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比以前方便多了。国税局的同志还主动教我升级,提供资料,服务很贴心。

湖北万众纱业有限责任公司葛会计:“使用升级版,专用设备少了,网上抄税不收钱了,而且有两家服务单位实行竞争性选择,我们享受的服务也越来越好了。

甘肃省嘉峪关市众义达商贸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徐建华:“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实现了‘一盘四用’和网络比对,为纳税人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税务人员谈感受

大连市甘井子区国税局副局长张鹏:“每月征期前五天是抄报税高峰期,月末的后五天是发票认证高峰期。以前这两个‘五天’前来办理抄报税和发票认证的纳税人非常多,给纳税服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系统升级后,这两个‘五天’就消失了,初步估计我局办税服务厅前台工作减轻约30%。在我看来,升级版最大的意义就是给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减负’。

青岛开发区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李世启:“纳税人使用升级版系统开具发票后,开票数据将通过互联网实时传输到税务机关,税务机关随时掌握企业的经营信息,并生成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将来,在系统全面推开后,还将实现对全国发票开具数据的实时比对,有效杜绝虚开发票、套号开具发票等违法行为。

深圳市罗湖区国税局税务人员郑铿超:“升级版运行给我们带来三大好处:一是发票数据实时传送减少了纳税人直接上门办理业务的次数,缓解了前台人员工作压力;二是红字专票申请精简流程有效解放了审批岗位,更多的人力、物力可以用于提升纳税服务;三是通过数字认证证书和数据加密校验,有效防范不法纳税人篡改发票数据,强化了我们对发票的征收管理。

今年1月4日,新年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03分,新办企业南京采发副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出了江苏省第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顺利上传至税务端,标志着江苏省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正式上线。截至1月31日,该省已有11982户新办纳税人使用升级版开具发票,其中,一般纳税人8567户,小规模纳税人计3415户。

作为金税工程三期优化版全国三个试点省区之一,内蒙古国税局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金税三期优化版单轨上线工作紧密协调,通过打好提前量,做好前期准备,使升级版和优化版顺利起步。在一个月推行过程中,内蒙古税务机关、技术服务单位和升级版用户密切沟通,及时解决部分小规模纳税人档案信息无法从征管系统同步到防伪税控系统等6类具体问题,保障了升级版推广工作平稳运行。

山西省国税局作为金税三期优化版试点第一批单位,为解决金税三期优化版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对接和数据不同步问题,在太原市杏花岭区、迎泽区国税局选择纳税人进行优化版和升级版的同步测试,并要求各地随时跟踪反馈纳税人的反响及操作中的具体问题,对于难点问题及时反馈。

河北省国税局在升级版上线运行后,密切关注系统运行情况,深入基层调研,及时汇总有关问题。对普遍关注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票核定流程、存量户推行安排、特殊发票使用等问题,以通知形式将解决方案下发全省,统一操作标准、稳定心理预期,提高了推行质效。

海南省国税局为了防止因为升级版推行而出现纳税人拥堵的现象,在办税服务厅增设了发行岗和自助终端,在醒目位置张贴升级版的操作说明、安装程序等辅导资料。同时,还选派业务骨干在办税服务厅轮流值班,进行现场宣传辅导,避免纳税人边咨询边申请办理造成的窗口拥堵。

安徽省国税局在系统推广运行过程中,坚持由纳税人自愿选择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服务单位,并向纳税人公布投诉方式,督促系统供应商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

福建省国税局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升级版推行工作,并积极开发完善网上认证系统,保障升级版开具的抵扣凭证能够通过网上认证系统采集。

江西省国税局在系统推行首月,共组织税务人员培训3200余人次、纳税人培训3600人次。对于仅购置了税控专用设备未来得及购置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的纳税人,部分办税服务厅提供发票打印通用设备并连接外网,供纳税人免费使用。

山东省国税局在升级版试点运行成功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工作,将全省统一的《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安装使用通知书》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告知书》一并张贴于各办税服务厅,并在办税服务厅配备专人负责政策解答。

吉林省国税局为保证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内、外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宣传升级版工作进展情况,对于使用升级版的纳税人,发放告知书,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升级版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

湖北省国税局去年12月就组织了全省升级版师资培训班,让各地税务人员提前进入升级版工作状态,并组织湖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北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两家服务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湖南省国税局坚持服务纳税人、便利纳税人的原则,从政策和管理两个层面提升服务,并督促服务单位不得借推行工作搭售或强买强卖通用设备和其他商品,严令禁止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参与服务单位营销行为。

广东省国税局加强了技术攻关,突破系统难题,率先实现了升级版与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的对接,确保征管系统的业户档案顺利同步到升级版中进行发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在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电子信息中心等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将推行工作职责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统筹协作,形成合力,稳步进行。

贵州省国税局将增值税发票升级版推行工作确定为“一把手”工程,积极向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财税部门负责人宣讲发票升级版工作,争取理解支持。同时,及时跟进服务监督管理,强调和重申不得借机强行搭售通用设备和乱收费的工作纪律,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云南省国税局为以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掌握推行工作状况,及时发现推行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并对企业进行回访,搜集问题与建议。

陕西省国税局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推行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推行工作实施方案,并配套印发工作指引,就升级版特点、推行要求、设备购置、开票培训、技术维护四类15个问题进行逐项说明。

甘肃省国税局经过精心组织,扎实有序地完成了升级版的基础环境准备、补丁升级、数字证书制作发放以及系统联调验证等工作。不久前,此项工作获得了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的通报表扬。

青海省国税局举办了全省升级版师资培训班,对基层税政、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的相关人员就升级版整体情况、系统功能及操作、与现行税收管理规定的衔接等进行培训和部署。

自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国税局于1月4日成功开出首张升级版发票后,快马加鞭于7日、8日,对全区国税系统60名增值税管理业务骨干开展了师资培训。为扩大培训效果,该局通过视频会议对全系统基层一线的增值税管理操作人员同步进行了培训。

深圳市国税局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解决推行工作期间出现的问题。

青岛市国税局在推进升级版过程中突出“快、广、稳”三字,及时部署,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辅导,合理规划,分段推行,确保升级版工作有序进行。

厦门市国税局在推行升级版过程中,及时反馈推行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并加强对相关发票库存和实际用量的日常统计和监控。

大连市国税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行时间表、路线图,并依据具体内容明确划分责任范围,定岗定员,做到宣传推广、舆情监控、运行维护、安装调试和发票供应等均有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