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尔梅: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推动刑事审判工作不断发展

30.10.2014  10:09
        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尔梅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调研刑事审判工作。黄尔梅强调,要认真总结刑事审判工作经验,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推动刑事审判工作向前发展。

        黄尔梅指出,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决定为人民法院工作提供的重大发展机遇,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为契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着力提升刑事法官的司法水平,为法治中国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要按照“六刑会”精神和部署要求,坚决贯彻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程序法治、庭审中心等理念和原则,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把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死刑政策,始终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抓好死刑案件审判工作,确保把每一起死刑案件办成铁案。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树立和强化对妇女儿童特殊保护的司法理念,加大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把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好。要进一步加强远程视频提讯建设,充分发挥视频提讯系统和科技法庭的作用,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调研期间,黄尔梅还考察了宁夏高院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宁夏高院院长李彦凯参加调解。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相关负责人,宁夏高院和部分中、基层法院的代表参加了调研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