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人党纪、政纪处分 4人移送司法机关
25.12.2014 05:23
本文来源: Hsb.Hsw.Cn
5月15日,大海则煤矿事故现场 华商报资料照片 |
调查认定>>
是一起责任事故
今年5月14日,榆林市榆阳区在建的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则煤矿发生重大溜灰管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3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933万元。事故后,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王勇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委书记赵正永、省长娄勤俭也分别作出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江泽林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榆林市委、市政府全力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则煤矿“5·14”重大溜灰管坠落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方违反作业规程使用溜灰管输送C70混凝土,在输送混凝土过程中发生堵管,在未撤出井下人员的情况下,违章使用大锤、吹风管、扳手等工具处理,造成溜灰管与法兰盘焊缝撕裂,溜灰管相继坠落。
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是,违反施工作业规程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违规组织施工建设等。榆林市政府、市能源局、市发改委,榆阳区政府、区煤炭局以及陕西煤监局榆林分局等都存在监管不到位。
调查组还查明,从2012年10月15日至2014年5月8日,榆林市及榆阳区国土资源部门对大海则煤矿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2014年3月14日榆阳区煤炭局对大海则煤矿下达5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矿立即停止矿建施工;2014年3月30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榆林监察分局下达执法文书责令煤矿企业立即停止施工建设。
处理建议>>
依法处理26名事故责任人
事故调查组建议对26名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的中煤一建四处大海则煤矿一号副立井项目部掘进队队长阚凤云,鉴于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调查组建议将4人移交司法机关,中煤一建四处大海则煤矿一号副立井项目部经理韩波、生产副经理居满意,中煤陕西公司大海则煤矿项目部施工管理部副经理赵房成,康迪监理公司大海则煤矿监理项目部一号副立井主管监理、当班监理卢国柱4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调查组建议对事故中22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对榆阳区煤炭局局长张建华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榆阳区政府副区长雷亚雄,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此外,建议对部分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其中,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则煤矿主要负责人姜殿臣,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未按规定期限上报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由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榆林分局对姜殿臣罚款29万元。由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榆林分局对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处处以100万元罚款。
调查组还建议对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郭培才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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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2014 05:23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