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省公安厅组织厅机关28名新任和拟任正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法规考试。考试实行单人单桌、开卷形式进行。考试期间,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田桦专程来到考场进行巡查,对良好的考场秩序给予了充分肯定。
本次考试是厅廉政法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的通知》精神和《陕西省公安厅厅管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新任和拟任正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的一次非常重要的考试,旨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学习廉政法规的自觉性,深刻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对于本次考试,所有参考人员都能认真对待,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依然挤出时间进行充分准备和复习。答题过程中,参考人员均能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但能够独立思考,而且始终保持着安静有序的考场秩序,没有发现违反考场纪律的现象和作弊行为,确保了考试活动的圆满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