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复工最新通知:最高补贴5000元/人 职工持开复工证明,不得阻挡!

20.02.2020  10:43

  昨天(2月19日)上午,西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

   西安市出台六大措施

   加快推进项目复工和开工建设

   一是做好项目复工、开工服务保障 。畅通人流、物流、供应链,帮助企业协调建筑材料、防疫物资、员工返岗、办理通行证件,打通市际、省际物流,协调配套企业复工复产等。

   二是简化项目开复工办理程序 。各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企业复工方案、责任承诺书、防疫应急预案等措施后,要简化项目开复工程序,尽快完成项目复工、开工手续办理。

   三是建立项目开复工快报制度 。对重点项目复工、开工实行台账管理和信息快报制度,精准掌握项目开复工过程中,需要省级、市级、区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具体问题,并予以协调推进。

   四是统筹协调市行政审批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加快推进市级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五是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员工健康安全。 各项目责任单位及市级有关部门,要做好重点项目复工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帮助企业。

   六是分级分批加快推进项目开复工建设 。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对目前不具备复工、开工条件的项目抓好前期工作,具备复工、开工条件的项目尽快推进项目复工、开工建设。

   西安市工信局:五大方面

   全力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据悉,西安市工信局将从五大方面,全力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一)狠抓政策落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贯彻落实好国家工信部20条和省上22条政策措施,以及西安市《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21条,采取优化政务服务、缓缴社保费用、稳岗扶持补贴、加大信贷支持等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恢复生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全力促进应急企业加快生产 。对23户应急物资企业,继续采取派干部“一对一”驻厂服务制度,全力协调解决问题。指导现有企业开足马力、增加设备、扩大产能;鼓励有条件企业积极转产,生产应急物资,全力弥补市场需求缺口。

   (三)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按照市政府《关于强化复工生产企业防疫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准备,全力协调企业在复工中出现的用工短缺、配套不足、运输不畅等实际问题。

   (四)创新工作措施做到以丰补歉 。鼓励市场前景好、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加快生产;引导企业转产扩能,弥补疫情造成的市场空白;鼓励企业围绕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积极研发新产品,完善产业链,补齐应急产品短板;协调企业加大本地产品配套,着力解决因疫情出现的外地配套件不能按时供应问题。

   (五)多措并举解决中小企业实际困难 。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小,实力弱,抗风险能力差,受疫情影响大、面临资金紧张、复工难度大等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减免中小企业房租、贷款贴息补助、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等方式,推动中小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西安市人社局: 10条措施

   为企业用工需求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据介绍,西安市人社局出台10条措施为企业用工需求、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1.集中安排 2亿元 专项资金保障西安市企业用工, 10亿元专账资金 支持西安市企业职工职业培训。

  2.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的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按实际增加稳定就业的员工数量,给予 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对西安市企业新招用员工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步缴纳社会保险的, 100人及以上的、300人及以上的、500人及以上的,分别按照2000元/人、2500元/人、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3.西安市企业新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 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社会保险补助。

  4.对坚持不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60%,返还资金优先用于职工生活费发放。对30人(含)以下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的小微企业,参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给予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对参与疫情防控的重点单位,给予政策倾斜。

  5.支持企业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对西安市企业组织新招用人员开展职工岗前培训的, 按照不低于6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对西安市企业组织开展在岗职工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的, 按照1000—5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6.对复工复产的西安市企业通过包车、包用铁路列车专门车厢等方式,组织集体接送员工所产生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7.对自行返工人员的交通费,参照客运汽车标准给予补贴。

  8.对西安市企业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按规定分别给予500元/人·月、600元/人·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最长不超过三年。

  9.执行中省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从2020年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 免征上述三项费用 ,从2020年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

  10.对于外地返回西安的复工人员及西安市企业新招录员工进行核酸检测筛查的费用,予以全额补贴。

   西安市住建局:

   三大方面助力全市建设项目

   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一、有序推进服务项目开复工 一是全面梳理和列出开工复工项目清单,了解企业开复工计划,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按照“一项目一专班”的要求,指导企业有序、分类、分批向属地政府申请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申请。二是对城市快速路、老旧小区改造、架空线落地等重点项目,指导责任单位合理安排工期,提前召集人员和筹备材料,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抢工期、抓进度。三是对涉及全市“十项重点工作”及“双招双引”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推行“技术性预审查”“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制”“提前服务制”等制度,缩短项目审批时间,确保项目复工后,尽快进入施工阶段。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认真总结和运用市公共卫生中心(应急院区)项目建设的成功经验,一是对十项重点工作和迎十四运项目,指导项目单位制定项目开复工保障方案、应急预案,鼓励本地企业建设、本地人员施工的项目尽快开复工。二是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利用疫情过后恢复阶段,逐步调整加快建设进度节奏,优化施工工艺、提高施工效率,科学统筹人、材料、机械力量,在形象进度和拉动投资上赶超,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造成的损失。三是督导各区县按照年度计划策划包装小城镇建设项目,尽快完成美丽村庄连片建设的选点、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

   三、扶持服务企业做大做强。 在落实好促进建筑业企业“稳增长、扩投资、促发展”十条措施的基础上,启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评申奖励工作,用实打实的举措、硬对硬的兑现,扶持企业发展。一是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建立辖区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复工台账,对全市73个重点监测建筑业企业实施一对一服务,争取全市资质内建筑企业和建设项目早日开复工。二是指导服务95家预拌混凝土和22家预拌砂浆企业,制定开复工方案,分批次指导“两类企业”复工复产,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的项目纳入劳保统筹范围,对承建急难险重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补助,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市上确定的疫情防控大型项目和重点项目,劳保费用可暂缓、分批缴纳。五是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企业申请可予以缓缴,缓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西安开复工企业为员工出具用工证明

  对持证明者不得阻挡

  一、落实开(复)工企业主体责任。由开复工企业为员工出具用工证明(纸质或电子版),省内职工且近期没有外出的,直接办理;从非重点疫区返岗的职工,在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后办理。

  二、落实村、社区管控责任。对持有开复工证明的企业职工,村、社区要予以放行,不得阻挡。

  三、落实区县开发区督导责任。区县、开发区做好本辖区内所有村、社区执行情况的督导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沟通解决,切实为企业正常生产和员工正常生活提供服务保障。

  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

   附件:

  开(复)工证明

  XX小区(村):

  居住在贵小区(村)X幢X单元XX室人员XXX(身份证号码: ),系我单位正式员工(拟用工人员)。现我公司已按政府要求,经XXXX备案批复同意,定于2020年X月X日正式开(复)工。请在出入小区(村)时予以通行便利。

  特此证明。

  公司联系人:

  联系方式:

  XXXX公司

  2020年X月X日

编辑: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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