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南大街6·21火灾事故通报 多名责任人被处理
2018年6月21日20时03分,建行西安南大街支行发生火灾事故。近日,该事故的调查报告经西安市安委办审核同意,由西安市政府批复并公布。
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因陕西嘉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建行南大街支行办公楼灯箱修缮改造作业时,作业工人违规使用电焊机电弧切割防护钢管与网架间焊点,被吹落的高温液态金属及氧化物落至下方临时搭设的人行通道顶部,引燃脚手架密目网、门柱塑料装饰品,导致火灾发生,造成一人死亡。
经调查,嘉森装饰公司事故现场施工工人特种作业无证操作;嘉森装饰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西安市城管执法局、碑林区城管执法局、碑林区城管执法局南院门街道办城管中队、碑林区南院门街道办事处履职不到位。
目前,嘉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操作人员侯某因违反《消防法》已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嘉森装饰公司、建行南大街支行主要负责人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同时,西安市委、市政府已责令西安市城管执法局、碑林区城管执法局、碑林区城管执法局南院门街道办城管中队、碑林区南院门街道办事处、碑林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
建行南大街支行办公楼灯箱修缮工程“6·21”火灾事故,导致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29.45万元,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迅速疏散周边群众,防止次生灾害,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责,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市安委办要求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建立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力惩处各类事故责任单位,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记者葛兰)
编辑: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