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多措并举 坚决落实“房住不炒”长期定位
坚决扛起稳房价政治责任。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严格落实居住用地“两个20%”原则,持续解决房产办证遗留问题,进一步抓实共有产权住房工作,确保年内新建保障性住房4万套。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多措并举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防范房价过快上涨,多方面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近年来,我市始终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宜居梦”作为奋斗目标,让每一位西安市民从实现“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
楼市调控
坚决落实“房住不炒”长期定位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近年来我市深入落实《西安市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构建和完善以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为主的供应体系,分层次满足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刚需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目前全市有各类存量住房400余万套,且每年仍新供应住房十余万套,已基本满足千万人口城市的基本居住需要。
在稳定楼市方面,我市采取了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等一系列调控措施,建立了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平台,实施“刚需优先”,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引导合理住房消费。同时,我市出台培育和发展住宅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加快居住用地供给,大力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不同收入居民家庭不同阶段的住房需求。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紧紧围绕中央“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坚决落实“房住不炒”长期定位,突出房地产业“改善民生、改善人居”方面的重要作用,让每一位市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住房保障
建立多层次多渠道住房体系
该负责人表示,随着新时代人民群众住房需求的变化,保障房供应不稳定,土地供应、规划选址、建设标准、基础配套等方面与需求不匹配等问题凸显,不能及时有效地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没有充分发挥对商品住房市场的分流支撑作用,单一的以需求侧为主基调的调控措施,并不能完全扭转当前房价较快上涨的被动局面。
为此,市委、市政府按照中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决策部署,针对我市住房市场区域供需不平衡、结构不合理、保障不充分等新情况、新问题,出台了《西安市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从土地供给侧入手,建立稳定的、持续的、长效的保障房土地供应机制,从而确保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相对固定的供应比例,同时通过优化选址配套、户型面积、建设标准,提高保障房建设品质,更加锲合保障家庭的住房需求,真正起到分流商品住房市场压力、培育住房租赁消费习惯的作用,建立起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商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体系,从供给侧和需求端两头同步发力,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措施
4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已分解到22家责任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加快落实居住用地“两个20%原则”。全市20%的居住用地,用于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各类人才和新毕业大学生供应,只租不售。20%的居住用地,用于限地价、限售价的共有产权房建设,面向首套刚需家庭供应,个人和政府共有产权。60%居住用地,用于商品住房建设,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居民家庭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个人持有全部产权。
2019年,4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和2250套政府人才公寓已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开发区及市级相关部门等22家责任单位。目前,各区县、开发区共有1214套人才公寓已落实建设用地;16455套保障性住房已落实建设用地,正在办理前期用地手续,340套保障性住房已基本建成。
在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改革方面,我市按照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共有产权、共享增值收益的原则,建立了共有产权住房制度,降低首套刚需家庭购房门槛,培养“租购并举”住房消费理念,形成共有产权、住房保障、人才安居与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相结合的新型住房制度。
在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方面,我市构建和完善以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为主的供应体系,分层次满足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刚需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推行住房货币化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城市居民发放租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提供购房补贴或租赁补贴;大力提高建设品质,最大限度满足不同人口结构家庭的需求,充分发挥政策性住房的“居住”属性。
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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