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多部门倡议:为蓝天不放烟花爆竹

13.01.2017  16:35

  “我带头、我行动、我健康,不燃放烟花爆竹”,近日,西安市治污减霾办联合西安市环保局、文明委、民政局、公安局、安监局等八部门启动“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活动 ,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保护我们的健康,让古城更美丽。

  燃放烟花爆竹至空气质量指数爆表 AQI最高达1200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的一项传统习俗。无论逢年过节、婚丧嫁娶,还是开业庆典、金榜题名,人们都习惯于通过燃放花炮来表达情感。

  然而,在绚烂的光彩、震天的响声之后,由于城市建筑物密集导致空气流通不畅,燃放烟花爆竹形成的烟雾不能迅速扩散,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等气体以及烟尘、颗粒物、硫化钾、金属氧化物等悬浮在空气中,尤其是PM2.5浓度大幅度上升。

  “2016年春节,由除夕当日上午的良好天气到晚上急剧上升到重度污染,直接导致西安市出现10天污染天气。”西安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近年来的情况看,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十分明显,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除夕夜均出现爆表(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500),AQI小时值最高达到1200。

  1月12日,西安市治污减霾办联合8部门再次发出 “我带头、我行动、我健康,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宣传活动,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在即将到来的春节期间以及今后的节日、喜庆活动中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更为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把人为活动对环境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共同来维护我们自己的生活环境,保护好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

  春节期间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禁售禁燃烟花爆竹

  近日,西安市政府专门下发《通告》,明确规定春节期间西安市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燃放区域。

  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八日)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六日)期间,西安市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成立执法检查机构,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行动,坚决杜绝所辖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西安市公安局将对大中型饭店和居民社区进行重点巡控,严查非法燃放行为。对检查中发现及群众投诉反映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核实严格按照《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予以处罚。(记者 鄢山宇)

  (原标题:西安多部门联合倡议:为了蓝天不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