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四大行业营改增试点全面实施
16.05.2016 21:05
本文来源: 财政厅
国务院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按照中省市文件要求,大荔县营改增试点工作5月1日全面实施。
大荔县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经过前期的政策宣传、软件系统优化,信息系统调试、数据采集、审核、试点纳税人信息传递等准备工作,确保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的纳税人5月1日起顺利开具增值税发票。大荔县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共1030户,其中建筑业86户,房地产31户,金融业28户,生活服务业885户。
目前,大荔县营改增试点运行平稳。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对四个行业原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并将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本文来源: 财政厅
16.05.2016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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