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大首次票决验收审议评议意见落实情况
02.07.2015 11:38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了加强对“一府两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评议意见落实的监督,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整改提高,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在6月24日商洛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首次对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民防空工作评议意见和《加快商丹一体化进程的议案》、《整合职教资源做大做强商洛职业教育的议案》等4个议案办理情况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依法开展人大监督,是彰显人大监督权威的基础。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大监督的实际,在今年制定了《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评议意见情况测评办法》,将对“一府两院”落实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审议意见、专项工作评议意见、执法检查工作审议意见、有关工作视察调研审议意见情况纳入测评范围。测评前,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成视察检查组,对审议评议意见落实情况逐一核查,对审议评议意见落实率进行量化。在此基础上,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视察检查组的报告和“一府两院”落实情况的报告,并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集中票决。对审议评议意见落实率达85%以上,测评“满意”票达85%以上的为“满意”格次;落实率达70%以上,测评“满意”、“基本满意”票达70%以上的为“基本满意”格次;落实率在70%以下,测评“不满意”票超过30%的为“不满意”格次。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向“一府两院”通报,纳入年底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测评为基本满意的,整改期限为6个月,测评为不满意的,整改期限为12个月。整改到期后,将再次进行测评,直到满意为止。
通过审议评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有效地解决了“一府两院”落实人大审议评议意见不力或不到位的问题,从而使常委会的监督成果“落地生根”。
(李正泉 申献文)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2.07.2015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