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花盆惹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23.01.2015  18:16
        陕西法院网讯      1月20日,延安市宝塔区法院成功调解兑现了一起因花盆坠落致人受伤的物件损害责任纠纷,由被告于2015年1月20日支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6万元。及时化解了矛盾,践行了高效为民的司法宗旨。

        2014年7月3日,原告刘某在房外打扫卫生时,不料一花盆从二楼住户的阳台掉下来,正好砸到原告头上,造成原告鼻骨骨折。原告住院治疗28天花费医疗费2.2万元。期间,被告支付医疗费2000元。因被告质疑原告住院期间治疗冠心病,恶意增加了医疗费用,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了解到原被告双方邻里关系一向和谐,因本次事故导致矛盾对立也严重影响到双方日常生活,如果调解处理能更快、更好的化解矛盾。故办案法官主动加快办案节奏,及时与原、被告进行沟通,释名了法律相关规定,使被告明白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被告对花盆管理不善,坠落致人受伤,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使原告了解到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住院治疗费用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冠心病并非本次事故所致,所以不应当由被告承担责任。经过法官几次悉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了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