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市加快农民工市民化 推进房地产“去库存”

20.01.2016  11:39
  太原确定“冬季行动”重点24项工作中首提去库存   20日前确定“五个一批”项目,2月底前启动“城区包乡、街办包村”对口精准帮扶工作……   近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省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各个领域从2015年12月中旬至2016年4月底,开展一场将“冬闲、冬休、冬懒”变成苦干实干的“冬季行动”。   1月11日,太原市政府公布“冬季行动”重点工作,24项重点中首提去库存,未来太原将通过继续采取取消住房限购、放宽公积金政策等措施,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太原市委、市政府还将与娄烦、阳曲两县县委、县政府签订脱贫摘帽责任书,确保贫困县如期摘帽。   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   即日起,太原市将大力开展“三去一降一补”工作,将着力抓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项重点任务。   去产能,将采取差别化措施和市场化手段,加大煤炭、焦炭、冶金等特困行业过剩产能化解力度,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乃至破产清算等手段,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实行市场出清。   去库存,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快农民工市民化,继续采取取消住房限购、放宽公积金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等措施,扩大有效需求,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   去杠杆、降成本,加大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加快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实现金融和企业去杠杆化。   20日前确定“五个一批”项目3月份争取开工建设   谋划实施“五个一批”项目,20日前将研究确定2016年太原市“五个一批”项目。   入围2016年太原市“五个一批”项目的,市政府要求及早办理设计、可研、环评、土地、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要有时间表、路线图,争取在2016年3月份项目开工建设。对能够进行冬季施工的项目,要积极组织冬季开工,确保施工质量,力争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投产。   研究设立太原市科技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制定太原市科技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优化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鼓励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投资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   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城中村改造,是2015年太原市举全市之力主抓的重点工作之一,太原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抓住“冬季行动”契机,加大拆迁力度,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争取让群众早日入住。   除此之外,太原市还将持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力争两年内完成棚改任务。   深化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推进精准扶贫   2016年2月底前,太原市将启动“城区包乡、街办包村”对口精准帮扶工作,六城区、开发区均要与结对帮扶的贫困乡(村)进行精准对接,制定帮扶方案。   此外,太原市还将深化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推进精准扶贫。春节期间组织机关定点帮扶单位开展节日慰问活动。   签订脱贫责任书,2016年1月太原市委、市政府与娄烦、阳曲两县县委、县政府签订脱贫摘帽责任书,与其余8个县(市、区)委、政府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六城区、开发区签订对口帮扶责任书,强化贫困县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确保精准脱贫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位,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如期摘帽。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特别重视解决“城市病”   未来,太原市将大力加强城市道路、桥梁、供排水、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重视解决空气污染、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垃圾围城等“城市病”。   开展市政设施维护,加大对全市道路、桥梁、排水管网、井具等市政设施巡视检查力度,及时排查处置发现问题,提升道路、照明、管网、井具、池渠、污水处理等设施完好率。   着力解决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中难点问题,切实迅速改变脏乱差面貌;加强建筑工地监管,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取缔重点区域摊点摊群、规范管理临时便民市场、严格管控游商小贩为重点,持续开展非法占道经营整治。坚持产城融合,推动开发区扩容提质,与县区融合发展。   落实燃煤锅炉清零行动计划311个自然村洁净煤使用全覆盖   分析解决太原市冬季环境质量改善中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多措并举,确保省城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加大城中村、农村土小锅炉燃煤采暖污染整治力度,全力推广洁净焦炭使用,禁止使用存量原煤,确保将洁净焦炭置换工作落实到“”、落实到“”、落实到“烧”,实现311个自然村洁净煤使用全覆盖。   落实燃煤锅清零行动计划,建成区20吨以下燃煤采暖锅2016年要全部清零。   开展春节、元宵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煤旺火污染控制行动,整治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坚决杜绝市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煤点旺火。(来源:住建部网)                 责任编辑/孙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