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积极服务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今年以来,太白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省市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突出打击重点,不断细化服务举措,多举措全方位服务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侦监公诉科,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着力助推全县经济生态建设,改善农村(社区)的生活环境。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件,推动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按照“轻与重”、“缓与急”要求有序、稳步推进。
狠抓规范执法。深入开展 规范司法行为 专项整治活动,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严防弄虚作假。要求生态部门凡发现案件线索,必须会同批捕、起诉部门从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和综合评估后,方能决定是否监督立案,提高案件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均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促进检力下沉。结合检察官进村(社区)工作机制,设立了流动检察便民服务点,积极受理群众的控告、申诉、举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收集掌握放火、失火、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征、占农用地、非法采矿、故意毁坏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线索,确保及时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加强法治宣传。针对农村村民环保意识淡薄,普遍存在乱仍乱倾倒生活、建筑垃圾现象,注重法制宣传,由党组成员带队走访镇、村,结合回访考察、社区矫正等工作,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国家环保法和国家生态环保政策;督促当地政府在开展垃圾治理中设置警告牌,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增强群众治理生态环境法治意识。
健全协作机制。积极走访环保、林业、水利、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主动加强沟通,推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机制,及时介入相关案件调查,最大限度地防止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促进执法思想、证据标准统一,确保及时有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目前,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联席会议制度2个,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严防生态环境管理干部失职、渎职导致生态环境恶化。
(作者:太白县人民检察院 陈亮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