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取暖期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首次发放失业保险补贴
24.11.2014 18:12
本文来源: 财政厅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失业群体的关怀和社会公平公正,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取暖期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补贴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11月起,对全省在取暖期内当月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按照月人均225元的标准发放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4个月,并按月随失业保险金发放。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据悉,此次对失业人员在取暖期内发放失业保险补贴,减轻失业人员生活负担,是我省失业保险制度继2月起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7月1日起降低费率两项新政后出台的又一项惠民政策,在我省也尚属首次。全省受益失业人员预计有近3万人。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4.11.2014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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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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