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失业保险金补助金支持掌上申领

15.07.2020  11:46

  本报讯(记者孟珂实习生高雨欣)7月11日起,西安失业补助金申领实现掌上办理。至此,在西安,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3种渠道进行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在线申领。

  参保失业人员可下载“西安人社通”APP,点击“服务”版块,在“社保服务”栏通过“失业金及补助金申领”端口进行申领。进入“失业金申领进度查询”端口,还可了解失业金申领进度。

  参保失业人员也可关注“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进入“微官网”菜单,再进入“社保服务”栏“四险服务”版块,通过“失业金及补助金申领”端口进行申领,并可通过“失业金申领进度查询”查询审核进度。

  在电脑端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在“便民服务”栏,即可通过“失业金及补助金申领”端口申请,并可通过“失业金申领进度查询”查询审核进度。

  据了解,为进一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西安市人社局、西安市财政局近期印发通知,将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扩大到所有参保人员,落实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失业补助金等政策。

  根据现行政策,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方面,2020年1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参保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1620元×80%=1296元)。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费和抚恤金等其他待遇。领取期满、重新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编辑: 石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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