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西安失业金提高150元 员工主动辞职不能领取

31.03.2015  10:37

  好消息来了,领取失业金的劳动者注意了,从5月1日起,失业金将上调至少150元。

  今日,记者了解到,由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失业金也随即上调,调整后一类工资区1110元/月,比目前实行的每月960元提高了150元。二类工资区1027.5元/月,比原来提高150元;三类工资区945元/月, 比原来提高150元;四类工资区892.5元/月,比原来提高165元。其中,西安市则将各个区县的失业金统一一个标准,统一为一类区标准,即达到1110元。

  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补助费等失业保险待遇随之相应调整。

  5月1日起,陕西失业金提高至少150元。调整后一类工资区1110元/月,比目前实行的每月960元提高了150元。二类工资区1027.5元/月,比原来提高150元;三类工资区945元/月, 比原来提高150元;四类工资区892.5元/月,比原来提高165元。

  那么,员工怎么来领呢?据介绍,对劳动者来说程序很简单,主要是要用人单位去办。但值得注意的是,员工被辞退的才能领,自己主动辞职的不能领取。用人单位带着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经办机构审查核定后,一般次月就可以领取失业金了。而劳动者只需要在经办机构办理好银行卡,自己去领取银行卡,失业金会直接打到卡里面。除了失业金外,经办机构还会为劳动者在失业期间办理医保。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不能重新就业,且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以申请继续领取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继续领取的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但不得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费。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由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期限支付。不支付的话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去投诉。领取失业金期间,劳动者重新就业或者开始领取养老金等情况的,则暂停或者停止失业金的领取。(华商记者 周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