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故事:海外人才居住证延期受阻
6月27日下午,一个满脸通红、大汗淋漓的年轻人来到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天山市场监管所,焦急地对值班干部张智期说:“麻烦您帮我办一下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手续,谢谢。”看到他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张智期连忙请他坐下来,待他呼吸平稳后才说:“请您详细说一下企业的情况。”
原来,这个年轻人姓吴,是一名加拿大籍华人。6月中旬,吴先生在整理证件时发现,他所持有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于6月25日到期,便像往常一样准备好资料前往位于梅园路的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在办理过程中,上海人才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知吴先生,他的延续申请办理失败。吴先生觉得奇怪,自己准备的材料都和之前的一样,签证也未过期,为什么会办理失败呢?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吴先生才明白,原来是他名下设立在长宁区的公司,从2014年开始就没有申报年报。2015年7月,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以“该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2013年度、2014年度年报”为由,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有关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将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吴先生就是因为自己名下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申请办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延续时受阻。
吴先生在了解情况后心急如焚,立即赶往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监管科,在市场监管干部的指导下补报了2013年度、2014年度年报。当天,吴先生就填写好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带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来到天山市场监管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在听完吴先生的叙述后,张智期说:“吴先生,您别着急,在我核对材料并确认无误后,就会给您的公司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手续。但是您要引以为戒,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商总局等38部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相关规定,各部门办理本管辖范围行政审批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明确将企业诚信状况或无违法记录作为审批条件的,应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上公示的信息作为重要参考,因此您在办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延续时遇到了问题。希望以后您能珍惜企业信用,及时公示年报。“
“没想到公司没进行年报会有这么大的影响,以后我们对信息公示一定重视起来,按时完成年报公示,不能再让企业和我个人的信用受损。”吴先生深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