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奔驰车主无照驾驶酒店前停车遭查 被判拘役两个月

24.04.2018  09:46

  无照驾驶一辆奔驰车,在酒店门前停车时被交警查获,8个工作日后,这起危险驾驶案即宣判,33的李某被判拘役两个月。

  4月12日凌晨1时,33岁的李某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奔驰轿车在南二环某酒店门前停车时,被交警莲湖大队查获。经查,李某的血醇浓度为102.46mg/100m1,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今天下午,莲湖区法院在交警莲湖大队的巡回法庭开庭审理。李某当庭表示认罪,法庭当庭判处李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一同审理并宣判的还有另外两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主审法官畅敏介绍,作为最高法“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试点法院,莲湖法院在适用试点要求“在检察院起诉10天、到法院审判10天”的基础上,提速为“在公安机关侦查3天、检察院起诉2天、到法院审判3天”办案模式,即“3+2+3”审判模式,今后将常态化速裁刑事审判工作。华商记者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编辑:马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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