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欠债丈人车却被扣 法官释法被告将车返还

25.11.2014  10:04
        陕西法院网讯  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人侵害。但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一些人因法制意识淡薄及缺乏对一些常用法律的认知,侵害他人合法财产的现象却时有发生。

        近日,大荔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私自扣押他人车辆引起的返还原物纠纷,涉案的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的所有权人为王峰(化名)。2014年8月5日,刘伟(化名)以王峰与他有经济纠纷为由,私自将王峰所有的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予以扣押。而实际上,与刘伟存在经济纠纷的是王峰的女婿董凯(化名)。车被扣押后,王峰多次与刘伟协商均未果。无奈之下,王峰向大荔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伟归还其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并赔偿其相应损失。

        大荔法院官池法庭法官承办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案情,采用因势引导的调解方法,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进行讲解释明,告诉刘伟其行为违法了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法官也告知刘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起诉王峰的女婿董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伟当庭表示愿意马上返还原告的车辆,并对其扣车不当行为向王峰表示了歉意。王峰也表示放弃向刘伟要求赔偿的权利,并会积极督促其女婿董凯向刘伟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