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丈夫殴打导致流产 起诉离婚却没离成
案例回顾
2009年,张艳与高江经人介绍相识,一月之后,双方在相互尚缺乏深入了解的情况下结婚登记。
结婚后,张艳发现高江性情粗鲁,脾气暴躁。共同生活期间,高江经常因琐事对张艳大打出手,轻则拳脚相加,重则棍棒加身,不至遍体鳞伤绝不停手。
最严重的是在2010年,高江一时怒起,不顾张艳有孕在身,竟在张艳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再次出手殴打,张艳随后被邻居送往医院,但高江的施暴致使她腹中胎儿流产。
从2011年初起,不堪忍受暴力的张艳与高江分居。2013年间,张艳向西安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张艳在庭审中只有口述,未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确切、主要证据,最终被驳回诉讼请求。长期的家庭暴力,令张艳的身心备受摧残,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也彻底走向破裂。
2014年,张艳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庭审过程中,张艳与高江原住所邻居李红、王丹等出庭作证,证明曾多次听到高江与张艳吵架的事实,并多次亲眼看到张艳身上 的伤痕,且存有大量的照片,医院还留有详细病例。另外,辖区派出所的数次出警记录,也证明了高江对张艳的施暴事实。最终,法院判决解除高江与张艳的婚姻关 系,并判令高江给予张艳一定的离婚损害赔偿。(以上姓名均为化名)
以案说法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一旦遭遇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拨打110报警;受到严重伤害时,一定要注意收集如下证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证明;居委会、村委会的调解证明;被打伤的照片;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最后,最好让邻居、熟人等看到伤痕,请他们作证等。
上述案例中,由于女方未能提供强有力的证据,导致其第一次起诉离婚以失败告终,继续忍受着男方对她的肉体和精神上的继续摧残。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女方向法庭提供了能证明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形成证据链条,互相印证,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 实习记者 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