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强奸报警遭冷待自杀 警方难道没责任?

15.01.2016  14:00

  燕山快笔

  强奸报警遭冷待女子自杀谁有责

  据报道,陕西彬县一留守女子近日服农药自杀,家属称其自杀前疑遭强奸,但警方接到报案后未立案,也未出警。当地回应,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此事。

  遭人强奸是身体与心灵的双重重创。在思想保守的农村,面对邻里的侧目,女性受害者更可能抬不起头。彬县这名女子好不容易在家人的鼓励下去报案,是相信警察与法律能为她主持公道。没想到,警察一句“没有证据”就把她打发走了。先遭人强暴,后遇警察冷语,女子会产生怎样的悲愤?寻短见何尝不是出于绝望?

  警察不对嫌疑人做“有罪推定”可以理解,但凭什么说“没有证据”?强奸案通常无法“抓现行”,但警方有责任去现场采集体液等物证。警方当时不作为,很可能是压垮女子的最后一根稻草。女子死后,派出所才将嫌疑人控制,实在是“马后炮”。犯罪嫌疑人必将接受司法调查与审判。对女子的死,警方难道没责任?

  网贷诱惑坑学生规范监管别缺位

  无需任何人担保,只要学生证和身份证,就能贷款上万元。近两年,网络分期贷款平台“大举进军”高校校园。大学生因进行高额网贷消费透支生活费、甚至违约被告上法庭的事件频发。风险与漏洞引人关注。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网贷平台的钱绝非“白食”。表面宣传“低门槛”,费率却不透明并暗藏陷阱,年利率甚至能高达19.1%,逾期费率更如“高利贷”。一些学生“不当”贷款消费后入不敷出,被迫用甲家的贷款还乙家的债。实在还不起,网贷平台会找大学生的父母偿还。欺瞒诱惑、高利放贷、借贷纠纷,由网贷平台“野蛮生长”引发的风险隐患不容低估。

  花钱大手大脚,缺乏风险意识,某些学生该为自身行为脸红。成年大学生必须明白,做决定前须慎重并承担责任,而不是考上大学就“大撒把”,闯祸又去“啃爹娘”。同时,有关方面应当积极出台法规,规范监管网贷平台的运营,避免有关金融与信用风险。

  今日主笔 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