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处级女干部延至60岁退休 可在55周岁提申

29.03.2015  11:14

  日前,中组部和人社部联合下发通知称,3月1日起,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延至60周岁,也可在55周岁时提出退休申请。昨日,记者从我省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已经接到通知,将按国家政策实施。

  日前,中组部和人社部联合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该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执行。

  《通知》中还称,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年满60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该《通知》,不予追溯。我省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经接到通知,正在按照国家政策执行、落实。(记者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