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下发通知要求 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水毁防洪工程修复工作
近日,省水利厅向各级水利部门及厅直有关单位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安排,狠抓责任落实,强力推动进度,全力做好水毁防洪工程修复工作,及时消除防汛安全隐患,恢复和提高防汛抗洪能力。
今年以来,陕西省降雨时空分布极为不均,汛期先后发生了7次大范围强降水过程,局地短历时暴雨多,局部山洪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江河堤防、水库工程和汛情测报设施出现不同程度水毁,严重消弱了工程的防洪能力。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水毁防洪设施修复作为今冬明春水利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安排布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水毁修复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工作顺利开展。水毁防洪工程修复要坚持恢复与提高相结合,灾后重建与水毁修复相结合,突出堤防和水库修复重点,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周密制定修复实施方案,按照明年入汛前建成的时间要求,逐旬编排时间节点进度计划,强化监督制约措施,全力保证修复工程实施安排。要针对各地今年水毁实际,重点做好黄河、渭河、汉江等主要江河水毁堤防和护堤坝垛、重点集镇水毁堤防、中小水库损毁设施和水文测报设施的修复加固工作。多方筹措资金,把水毁修复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千方百计落实修复建设资金。采取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受益区群众投入到防洪设施建设上来,采取群众捐资投劳,政府支持补贴等形式多途径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满足修复建设的需要。
《通知》指出,对于重点修复项目,要按规定认真履行实施方案报批手续,明确任务规模、技术标准、施工期限和质量控制等要求,严格履执行工程验收程序。加强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建设管理,细化建设管理程序,健全质量监控体系,从严控制施工质量。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质量不合格的要坚决返工重建,对组织工作不力、修复进展缓慢的市县要在全省进行通报。对群众投工投劳为主修复的工程,要抓好施工技术力量培训和指导,全面保证水毁修复工程建设的质量。
各地和有关单位要抓住冬春水利建设的黄金时间,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营造大干快上的建设氛围。要采取专题会动员部署、现场检查等措施,全力推进修复建设进度,确保11月25日前全面掀起水毁防洪工程修复建设高潮,明年3月底前完成主体任务,4月底前全面建成。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