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要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31.12.2015  20:26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强化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    ●做好应急处置和值班工作   ●确保房屋使用和农村危房改造安全   ●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值班工作   本网讯 12月31日,省住建厅下发通知,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   省住建厅要求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深入开展检查督查,强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一是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冬季安全检查,二是全面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模板支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安拆等危险性较大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一律予以严厉处罚。四是督促企业对周围存在疑似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建设工程及施工现场人员宿舍、库房、临时办公场所、居民住所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五是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停工前的安全监管,六是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   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强化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保障   要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全面排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堆场、挡土墙等边坡工程以及城镇排水污水处理、城市桥梁等重点部位、重点设施风险。加强城镇供排水设施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要组织对城镇燃气厂站、管网等设施运行安全和用户燃气使用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要指导公园、风景名胜地区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   加强排查整治,确保房屋使用和农村危房改造安全   按照住建部要求继续抓好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和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房屋使用安全。组织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严重失修失养的危旧房屋进行检查复查,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强化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管理,保证房屋共用部分运行使用安全。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安全管理,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指导与监督,及时制止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行为。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导完善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主管部门检查督查的方式,认真组织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准备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责令整改,跟踪问效,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复工。指导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措施,督导企业严格细化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落实岗位责任,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值班工作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警示教育,充分预测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完善应急处置方案,科学配置值班备勤力量,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加强冬季和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充实生产一线值班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值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坚守岗位。继续完善细化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处置并报告。(梁新星)                 责任编辑/姜美娟